(吉隆坡7日讯)大马社区罪案关怀协会主席丹斯里慕沙哈山认为,防范性罪案法令有效对付包括有组织性罪案等各种罪案,因此他将与其他非政府组织向内政部及法律事务部提出建议,尽快制定新法令或修改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给予警方更大的权力以更有效执法。
他说,尤其诈骗集团幕后操控者并不会与受骗者直接接触,导致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无法掌握有利证据对付这些不法集团的首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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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打击投资骗局上)有类似POCA的防范性罪案法令,则能让警方更有效执法并采取对付行动。”
他今日与大马国际人道主义组织总秘书拿督希桑慕丁针对最近引起全国关注的“代金券无法兑现”以及“赌输包赔”保险骗局,到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部拜访该部(反洗黑钱/会计鉴证调查组)副总监拿督慕哈末哈斯布拉进行面谈。
自联邦法院去年4月宣判,防范罪案法令中限制法官要求知道扣留理由的豁免司法审查条文无效,慕沙哈山已不止一次公开表示,有必要修改防范罪案法令中第4(1)以及第4(2)条文。
他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在此次面谈中,非政府组织也承诺会与警方保持联系,将手上掌握的资料交给警方配合调查,好让警方能对涉及者采取初步对付行动。
不过,也是前任全国总警长的慕沙哈山强调,警方只有执法权力,至于是否提控则是由总检察署定夺。
“有时候因为理据不足无法提控,但这不是因为警方没有调查……因此我也呼吁警方公开调查进展。”
针对警方在调查投资骗局所面对的困难,他指出,这是因为案件已发生多时,导致警方无法掌握有利的证据。
“受害者在初期会如愿得到回酬,经过一段时间无法兑现才会发现陷入了骗局。”
(张韦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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