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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14pm 07/02/2023

运毒

免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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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改判監禁 2運毒男逃死刑

(布城7日訊)因運送毒品而被判處絞刑的兩名男子,今日獲得上訴庭批准,分別以12年及10年監禁代替。

兩名被告莫哈末沙茲里爾(20歲)及阿末沙瓦(32歲)5年前因被控運送626.55克的甲基苯丙胺(methamphetamine)毒品而被定罪,瓜拉登嘉樓高庭於2021年1月判處兩名被告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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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是被控於2018年2月8日在登州馬江的一個甘榜住家擁有上述毒品,因而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第39B(2)條文及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下被提控,並罪名成立,被判絞刑。

總檢察署接納兩名被告的陳情書,主控官把控狀改為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第39A(2)條文下被判刑,並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刑罰為終身監禁、或不少過5年監禁及不少過10次鞭刑。

上訴庭三司分別是拿督斯里卡馬魯丁、拿督蘇邦裡安及拿督威拉阿末納斯菲作出一致的裁決,改判兩人監禁12年及10年。

兩名被告代表律師是拿督鄭寶德,主控官為副檢察司諾希山莫哈末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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