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訊)上訴庭今日一致裁決,批准玻璃市宗教及馬來風俗理事會(MAIPs)以介入方的身分,參與華印裔單親媽媽羅秀虹獲得的3名孩子監護權訴訟。
羅秀虹與前夫莫哈末納加斯瓦蘭育有3名孩子,而3名孩子被指在羅秀虹不知情也未同意的情況下改信伊斯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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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上訴庭作出這項推翻高庭的判決,也意味著,MAIPs獲得準令,可以入稟家事庭高庭,以進一步申請更改羅秀虹獲得3名孩子的監護權庭令。
高庭早前駁回MAIPs申請
吉隆坡家事庭高庭於去年6月15日駁回MAIPs尋求介入羅秀虹與前夫離婚訴訟的申請,理由是該理事會並非案件的利益相關方;MAIPs隨後就有關裁決提出上訴,案件今日聆審。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哈斯扎娜為首的三司在聆聽上申請方和答辯方的陳詞後,在宣判時指出,介入訴訟的法律受到2012年法庭規則第15條例第6(2)條規的約束,有關條例與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離婚)法令第96條文同讀。
她說,在符合玻璃市伊斯蘭管理法令第7條文的前提下,對上述2項條例的解讀,將賦予申請方(MAIPs)進行介入訴訟的法律權利。
“因此,我們批准申請方的上訴。”
上訴庭也沒有諭令敗訴的一方繳交堂費;另兩司為拿督施文春(譯音)和拿督莫哈末納茲蘭。
哈斯扎娜也說,上訴庭沒有必要停留在3名孩子被改教的合法性問題;高庭早前於去年8月1日發出司法檢討的準令予羅秀虹,以挑戰前夫單方面讓3名孩子改信伊斯蘭的決定,此司法檢討案將於3月21日聆審。
MAIPs律師:將入稟尋更改監護權
MAIPs的代表律師哈尼夫聞判後,在庭外受詢時指出,他與團隊將會代表其當事人入稟吉隆坡家事高庭,以尋求更改羅秀虹所獲得的監護權庭令。
“我將會入稟吉隆坡高庭,提出更改(羅秀虹)監護權庭令的申請。”
羅秀虹的代表律師斯里慕甘也說,即便MAIPs獲得準令作為介入方,但仍需要向吉隆坡家事高庭入稟另一項申請,以提出為何監護權庭令需要被更改的理由。
福利局去年被令歸還羅3子
高庭於去年2月21日批准羅秀虹為3名子女提出的人身保護令申請,諭令福利局將3名孩子歸還給羅秀虹單獨監管。
MAIPs於同年3月7日入稟介入訴訟的申請,以該理事會有法定責任照顧改信伊斯蘭的3名孩子,併為孩子和孩子的監護人提供財務援助及宗教指導的理由,尋求介入羅秀虹與前夫莫哈末納加斯瓦蘭的離婚訴訟,試圖更改羅秀虹重新獲得3名孩子的監護權庭令。
羅秀虹的律師團隊則反駁,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離婚)法令規定非穆斯林的婚姻和離婚事務,並不包括任何公司或宗教組織,在此案中只有前夫可以尋求介入,以申請更改羅秀虹獲得的監護權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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