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8日讯)在政府宣布合法化烟花爆竹后,坊间反应不一;经济和时事评论员认同这项措施,惟必须制定安全指南,完善规范。
时事评论员陈亚才认为,燃放爆竹已从过去传统华人节庆,变成跨族群接受的节庆方式之一,圣诞节、开斋节、屠妖节都会有人燃放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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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说,合法化就是让它规范化,这比起让警察抓人的意义更大。
他说,之前常听到有人自制土制爆竹烟花而炸伤手或更严重的情况;我国及新加坡等国家禁止燃放爆竹,也是以个人及民众的安全作考量。
他说,烟花爆竹合法化后,须考虑燃放方式的安全性问题,包括不能用于攻击性或者影响公众安全的燃放方式,如不能朝向住家或店面等。
“小孩一定要在大人陪同下燃放,还有场地的问题,必须禁止在高密集的地方燃放爆竹。”
他强调,各族似乎接受燃放爆竹是增添节日气氛的一种方式,所以,安全问题不局限于其中一种族,若没有规范管制,所有人都有可能受伤的。
“我们需要有一定的规范,甚至对违反指南者施予惩罚。”
孔令龙:指南不能模糊
经济评论员拿督孔令龙也赞同合法化燃放爆竹烟花,“合法化不代表可以随便燃放”。
他以香烟为例,在马来西亚,抽烟是合法的,但是不代表可以抽大麻。“香烟带来的税收相当客观,尽管如此,没有人讲过抽烟对身体有益。”
“烟花爆竹合法化也一样, 它是一个增添气氛的方式,不代表它是有益的。现实情况是,燃放爆竹和烟花是不合法的,但是很多人还是有办法买到。
“因此,合法化后就能制止滥权的问题发生。”
他认为,政府针对烟花爆竹燃放制定的指南不能有模糊地带,“例如合法化低杀伤力的爆竹,因为爆竹捆绑在一起,就变成一个炸弹。政府要限定爆竹的长度、什么样的爆竹可以卖、在什么时间和地点燃放等。”
他说,虽然合法化爆竹烟花,可以为国家带来经济收入,但不可以用经济角度去合理化这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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