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0日綜合電)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性侵命案,30歲凶嫌梁育志在二審庭審時,依然堅稱自己不是故意要殺害鍾女,辯護律師主張他可教化,可不判死;不過,死者母親在哽咽陳述意見時,希望判殺女兇手死刑。二審預定3月23日宣判。
梁育志在一審時被判處死刑,全案上訴二審,鍾女父母聲請“刑事訴訟參與”,特由馬來西亞走臺出庭,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週五連開2庭,直至下午5時許辯論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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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間,梁育志再三宣稱他並不是故意殺害鍾女,辯護律師也針對二審委託做出的量刑鑑定報告,與檢方互有爭論,主張梁嫌不是故意殺人,仍有教化可能,希望免除死刑。不過,梁宣志在法庭上由始至終都沒向鍾女父母道歉。
鍾女父母穿著黑色衣褲出庭,神情悲情難過,鍾母在陳述意見時,語氣帶著哽咽,向法官請求判梁死刑。
2020年10月28日深夜,梁育志在臺南市歸仁區高鐵橋下擄走準備回租處的鍾女,將她打到無力反抗後拖上車性侵得逞,隔天凌晨梁發現她已無呼吸,開車伴屍12小時後棄屍大崗山邊坡。2022年3月18日,橋頭地方法院認為梁預謀犯案、手段殘忍,依強制性交殺人、強盜等罪,判梁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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