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上任不到100天,便有單項改進,怎麼說還是比很多團結政府的部長更有表現,應給予認同與鼓勵,期待他在同樣的項目上精益求精,也站在道路使用者的處境上想問題和改善問題,讓司機、車主和執法者同時感受到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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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路交通局週五推介MyJPJ應用程式,即日起私家車和摩托車主都可以透過該程序下載電子路稅及電子駕照,無需攜帶實體駕照及貼上路稅,即使在被當局截查時,只需以手機開啟應用程序、截圖或者打印出來展示有效電子路稅或電子執照,就可以了。
聽起來有沒有一種很厲害或大躍進的感覺,要看個人體會,對於不再需要貼上路稅紙這一點,我倒覺得是一大改善,也終於有所改善,畢竟大馬人被當局的世界上最差勁路稅紙激怒和折磨很多年了。
那種比少女皮膚還更吹彈可破的路稅紙,相信每個車主都有弄破後慌張甚至花錢補發的經驗,而這些都不是車主的錯,是當局的東西太差了。想起以前,真是每更新一次路稅都在考驗車主的耐性和手力的穩定。
但話又說回來,陸路交通局所謂的大宣佈,就只是這個每年為當局節省9600萬令吉路稅和駕照打印費用的新政策嗎?就只有不讓車主每一年因貼路稅紙而生氣一次?對車主還有什麼便利性?
在用著世界最差勁路稅貼紙的時代,當遇上惱人的路障檢查站時,一般上警察手電筒一照路稅便放行,除非真的是過期了,他一看便知,至於會不會再要求檢查身分證和駕照,得看那位警員的心情,和你當時的狀態是否讓他起疑。
實施電子路稅之後,少了手電筒照明路稅紙環節,但是卻多了打開車窗出示手機和影印本的流程,也等於是增加了檢查車輛的時間,連帶也增加了塞車狀況,受苦受折騰的依然是車主。
除非交警調整了檢查的模式,比如從放7輛通行只查問3輛,改成放15輛或以上通行後才檢查一輛,“以貌查人”不算在內,但若是如此的話,設路障又有什麼意義?雖然他們的工作時間一樣沒有增加,津貼照舊,超時照索款,但是造成車主的負擔則增加了。
相比之下,感覺上去提升路稅紙的品質,加強反複製並連接路稅、駕照和車主資枓功能,讓警員人手一支特設掃瞄器,車子一過舉手一掃,什麼資訊便跑出來了,快速又有效,總覺得這樣子才是真便利和真先進。
再說,當局不是已經有了取締高速公路超速,號稱高清攝錄機了嗎?不是說臉蛋都可拍到一清二楚嗎?這種配備已經可以捉到飛車手,如果再以同樣或改進的配備去檢查慢慢走到路障警察面前的車子與司機,應該簡單過吃生菜。
以一個時常在隆靈兩地活動的普通車主來說,如果不常遇到路障,電子路稅和電子駕照的面市是可有可無,但每年貼一次路稅生氣一次的麻煩倒是沒了;對常常遇到路障尤其是週五和週六晚常有酒局飯局的人來說,他並不希望打開車窗出示路稅時,讓警員嗅到酒氣。
交通部長上任不到100天,便有單項改進,怎麼說還是比很多團結政府的部長更有表現,應給予認同與鼓勵,期待他在同樣的項目上精益求精,也站在道路使用者的處境上想問題和改善問題,讓司機、車主和執法者同時感受到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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