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興高采烈地去一家餐廳吃飯,結果因為該餐廳的食物和服務水平遠低於你的預期;甚至覺得貨次價高,讓你憤怒不已,於是回家就在網上給差評:“太難吃了!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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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過了幾天,忽然接到通知,得知自己被餐廳以“誹謗罪”起訴了,就因為短短的一行差評。
難道消費者連表達真實感受的權力都沒有?要怎麼做方能保障自己說話的權力,又能避免官非纏身呢?
報道:本刊 葉洢穎
攝影:本報 黃玲玲
相信在日常生活中,無論是網絡購物、餐廳用餐或消費購買其他服務時難免“踩雷”,比如:
●收到包裹時,興致勃勃拆開包裝發現貨不對版,或者貨物已經損壞。
●滿懷期待地到某知名餐廳與親友聚餐,食物卻難以下嚥。
●入住酒店或月子中心,發現衛生極其糟糕或提供的服務遠低於預期。
在沒有網絡的時代,即使掃興、憤怒,也許只是在前臺投訴,此後再也不光顧,僅此而已。
但是進入社交平臺時代,人們具備立即反饋的地方,於是能第一時間不假思索地將不滿宣洩出來,圖文並茂還附帶視頻,“想紅就讓你紅!”
只是,沒有經過修飾的詞彙和充滿情緒化的表達,逞一時口舌之快極有可能自找麻煩。(全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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