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檳州前首席部長林冠英涉及的檳城海底隧道計劃一案,辯方律師哥賓星指出,此案關鍵證人拿督扎魯和爭議性商人卡納拉嘉之間的WhatsApp對話記錄對於辯方而言是重要的,為此辯方已向沙亞南法庭尋求取得卡納拉嘉涉嫌欺騙扎魯案的法庭錄音和抄本的經核證副本,以申請將這些文件用在林冠英涉及的檳城海底隧道計劃案。
辯方要求延審納新證據
他說,這些記錄將證明此案的部分證人在撒謊。無論如何,他表示,辯方目前尚未取得上述法庭錄音和抄本的經核證副本,因此要求法庭展延至其他日期聆審辯方的上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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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今日進入第38天審訊。在今早開庭後,哥賓星告訴承審法官阿祖拉,他相信,在沙亞南法庭(卡納拉嘉涉嫌欺騙扎魯案)提及的200萬令吉,也是此案的部分主體。
他說,在此案中,控方依賴於志期2017年8月17日的付款憑證以及付款支票證物。
他指出,此案第28名控方證人CZBUCG時任高級副總裁阿茲裡也是沙亞南案件的證人。
在檳城海底隧道計劃案中,中標的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是由BUCG(北京城建集團)和數家公司組成的財團。
同一付款憑證不同接收者
哥賓星指出,在沙亞南的案件(卡納拉嘉涉嫌欺騙扎魯案),控方的立場是該筆錢是在不同的目的下,支付給第三方,並非林冠英。
然而,在此案中,扎魯此前供稱,他通過“中間人”卡納拉嘉,將200萬令吉現金交給林冠英。
哥賓星今日主張,在沙亞南法庭提及的志期2017年8月17日的付款憑證,與此案中提及的付款憑證是一樣的,日期也是一樣,但支付給不同的人,與林冠英無關。
“兩宗不同的案件,卻涉及同一筆錢。”
指控方證人2案件口供衝突
他說,阿茲裡在此案給的口供,與在沙亞南法庭給的口供,是有衝突的。
哥賓星指出,辯方已向沙亞南法庭申請取得有關案件的法庭錄音和抄本的經核證副本。
他說,辯方已經向沙亞南法庭說明,扎魯和卡納拉嘉之間的WhatsApp對話記錄對於辯方而言是多麼的重要。
“這些記錄將證明此案的證人在撒謊,這是辯方的立場,但最終由法庭定奪相關證人是否撒謊。”
法庭3月1聆審辯方申請
阿祖拉表示,既然辯方已獲得沙亞南法庭的批准,以尋求取得相關的法庭錄音和抄本的經核證副本,因此讓辯方取得相關的副本後,法庭才聆審辯方提出的申請,這才是公平的。
她因此擇定3月1日聆審辯方提出的上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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