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5日訊)國內7個與旅遊業相關的組織呼籲旅遊、藝術及文化部長審查和調整政策,允許購物成為遊客行程中必須的一部分,只要它不限於指定的商店。
這些組織認為,將購物排除在旅行團行程,不是解決旅行社要求將遊客帶到相關商店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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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7個組織分別是武吉免登吉隆坡城中城旅遊業協會(BBKLCC)、峇都路零售商協會 (BARRA)、土著零售商組織 (BRO)、工業聯盟(123個貿易協會和商會組成的聯盟,簡稱IU)、馬來西亞零售商協會(MRA)、馬來西亞零售連鎖協會(MRCA)及大馬購物中心協會(PPK)。
7個組織今日發表聯合文告說,在所有遊客行程中,除了觀光、餐飲和娛樂,購物自然是必不可少的,只要旅遊行程中不包括必須去指定的商店,購物確實應該是一個重要的行程,並應得到鼓勵和發展。
該文告認為,讓遊客在購物區或購物中心購物,而不是去特定的商店,這應該是允許的,事實上也是鼓勵的,因此他們支持旅遊、藝術及文化部長的說法,即讓旅遊經營者在遊客的行程中安排休息時間,以便他們可以到非預先指定的商店購物。
購物是旅遊最大支出
“購物是旅遊支出的最大部分,2019年1月至6月的總支出為147億2000萬令吉。觀光、住宿和餐飲是有限的,但購物和娛樂幾乎是無限的。”
該文告指出,遊客總支出中的購物部分在2016年至2018年分別是35.3%、36.3%及37.6%。
“某些旅遊站點的負面遊客體驗可以通過加強執法、警告撤銷旅行社執照和列出合作商店的黑名單來解決,這對阻止不良行為有足夠威懾力。”
“從大局方面來看,旅遊業是國內生產總值的第二大收入來源,擁有潛在快速增長的所有屬性,我們期待旅遊、藝術及文化部能利用所有的機會,使馬來西亞成為國際遊客到訪的首選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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