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訊)60歲女商人今早到巴西古當市政廳查詢一些條例詳情時,身穿裙襬超過膝蓋甚至已接近腳踝長裙的她卻被保安擋在樓下,不得使用電梯到二樓辦公室,讓她大感納悶。
女事主陳女士今午向星洲日報《大柔佛》社區報透露,她是於今早11時許,由丈夫接送到巴西古當市政廳大廈的櫃檯辦理更新商業執照手續,當時因為想知道新的廣告費用詳情,所以櫃檯女官員建議她上二樓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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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長到地上才算長裙
她指出,當她拿了號碼準備上樓時,卻被保安人員擋著,指以她的穿著不能搭電梯上樓,因為裙子過短,必須要穿長到地上的裙子才算長裙。
她表示,她當時也不想和那位保安爭論,於是回到原來的櫃檯找那位女官員,並且退了幾步讓該名女官員目測“檢查”她的裙子是否真的過短。
女官員建議走樓梯上樓
她說,該名女官員也對保安的衣著標準感到無奈,於是建議她走樓梯上樓;於是,儘管腳帶傷,她也只能選擇走樓梯上下樓。
她表示,她事後有向在車上等待她的丈夫申訴有關經過,丈夫也覺得莫名其妙。
她認為,自己並不是要做出投訴,只是希望政府部門要有一致的衣著標準。
她說,身為商人的她經常需要出入政府部門,而她的衣著習慣向來也是穿長過膝蓋的連身裙,一般到政府部門都不成問題,就不知道為什麼今天有不一樣的標準。
她笑稱,自己已是60歲的人了,也不可能穿迷你短裙出門。
她也認為,有時候市民是因為緊急情況才會要到政府部門,如突然遇上車禍需要前往警局這類情況,是需要政府部門有所通融才行,不要讓市民多走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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