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是一個多元民主的國家,我們也還保留了一定的世俗色彩,只要不是衣不蔽體,傷風敗俗,那麼,一般衣著是最基本的自由和權力。
什麼時候開始,警察局、醫院、市政廳,竟然成為服裝管理和監督機構?
政府機構人員接二連三,對民眾的服裝進行評審,乃至下禁足令,這足以成為世界級的笑話,也足以構成安全和傷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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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完全沒有誇張,也不是栽贓。
優大學生鍾小姐凌晨時分,胃痛而到金寶醫院掛急診,因為穿著短褲遭到護士阻攔,要她回家換長褲才回來掛診。
病人急需治療時刻,急診室護士第一時間不是衡量病情狀況,而是衡量病人褲子的長短,這簡直是拿人命當兒戲。鍾小姐來到急診室,是給你做服裝表演或示範嗎?
吉隆坡一名女子遇上車禍,前往加影警局報案。因為穿著短褲,被警員要求離開。
警局不就是處理報案的地方嗎?警員的責任不就是協助民眾報案嗎?民眾的穿著,會影響報案嗎?
柔佛巴西古當一名60歲婦女前往市政廳更新營業執照,要搭電梯上二樓時,卻被保安人員阻止,理由是她的裙子“不夠長”(儘管已經過了膝蓋)。婦女惟有忍著腳痛,上下二樓。
保安人員是照顧大廈的安全?還是衡量民眾的裙子尺寸?或是電梯有特殊的安全設置,裙子短一些會使到電梯無法操作?
這些發生在政府機構的事,已經干擾民眾,而不是協助民眾。
這一群公職人員,他們忘了工作本份,而扮起了道德警察的角色。
而道德警察是令人討厭的,他們往往自以為道德高人一等,用自己的尺度來衡量別人的外在和行為;一有機會,就會把自己的標準強加在別人身上。
大馬不是伊朗,我們沒有道德警察這種設置;大馬也不是阿富汗,可以規定民眾該穿什麼就什麼。
大馬是一個多元民主的國家,我們也還保留了一定的世俗色彩,只要不是衣不蔽體,傷風敗俗,那麼,一般衣著是最基本的自由和權力。
令人擔心的是,手握公權力者,包括政治領袖和公共服務管理層,並沒有正視這些民間“道德警察”一再的侵犯民眾的自由和權力,導致大馬的多元和自由特質在消失中。
在這3起事件中,只有衛生部作出比較積極的反應。部長扎麗哈聲明治病不分種族和穿著,醫護人員必須依專業準則幫助病人。而衛生總監諾希山則表示醫院不是宗教場所,當病人求診時,衣著是最不需要考量的因素。金寶醫院院長也已經訓斥這名護士。
比較遺憾的是,衛生部和醫院當局,並沒有對這名怠忽職守,可能導致大禍的護士採取紀律行動。
懲罰是需要的,並不是針對這名護士,而是警惕不要再犯錯誤。
讓人更加遺憾的是警方的態度,以及柔州政府和巴西古政當市政廳的處理方式。
加影警區主任率先捍衛該警員的做法,而全國總警長艾克里沙尼卻是模稜兩可,沒有看清問題所在,也未正確的處理問題。
總警長說,在國家原則“培養德行”的規範下,政府機構有衣著規定;而在緊急情況,如構成生命危險,則可以酌情通融。
首先,國家原則的培養德行可沒有規定如何穿著衣服才符合國家標準;其次,總警長並沒有說明,在警方的眼裡,究竟是保護和協助人民比較重要,還是檢查人民的衣著比較重要。
民眾還未進入警局,就因為衣著而被阻攔,難道要身中幾刀,全身浴血,才會獲得酌情通融?
而巴西古當市政廳事件,州政府和市政廳似乎根本不放在眼裡,全程不回應,連解釋說明也省略了。
即使是伊朗和阿富汗,人民對這種干預穿著的擾民和侵犯自由行為,也忍無可忍,而進行大規模抗爭示威。
而大馬當局,依然容許和姑息這種事件一再發生。要到什麼時候,我們才會對自由和人權產生醒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