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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13pm 16/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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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行管令逾期逗留无故被拘捕 印度男起诉5造 胜诉获赔22.5万

疫情行管令逾期逗留无故被拘捕,印度男起诉5造 胜诉获赔22.5万
阿南达葛毕讲述事主的起诉过程和审判结果。(彭欣怡摄)

(芙蓉16日讯)一名印度籍男子于2020年3月造访大马后,因冠病无法在预定的日期返回印度,移民局也申明可以,惟警方在他逗留于我国期间,将他逮捕扣留,最后法庭宣判他无罪释放。

事主因不满无故被扣留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因此起诉大马5个单位,芙蓉高庭法官最终宣判事主可获得高达22万5000令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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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阿南达葛毕(40岁,来自印度)于2020年3月7日造访大马,预定3月23日返回印度,惟当时遇上冠病疫情及落实行管令,而移民局也申明可以逾期逗留,直至有航班返回原国为止,因此他便逗留在我国,不料在当年10月10日,他在晏斗一间兴都庙膜拜时,却遭到警方逮捕。

代表律师卡迪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这名事主被逮捕后,从逮捕日即10月10日起被扣留了长达12天,之后事主于10月22日在波德申法庭被提控,但事主当时不认罪,要求审判,因此事主被送往双溪乌浪监狱扣留至11月10日。

他说,移民局在2020年3月19日曾公布,在执行行管令直至同一年12月31日,都不会对逾期逗留的外国人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当他接获这起案件后,在审讯时也提呈了相关文件,最终法庭在2020年11月10日宣判事主无罪。

不过,事主也通过阿南达葛毕向5个单位提出控诉,包括第1答辩人内政部长、第2答辩人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都哈密、第3答辩人森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末尤索夫、第4答辩人森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艾比、第5答辩人查案官詹丹警长及联邦政府,起诉人要求赔偿300万令吉。

阿南达葛毕指出,芙蓉高庭法官最终宣判第5和第6答辩人需赔偿起诉人18万令吉作为一般损害赔偿,即为起诉人被误扣留12天作出每天1万5000令吉赔偿。此外,答辩人也被要求另外赔偿4万5000令吉作为惩罚性损害赔偿金(Exemplary Damages),而答辩人也必须承担起诉人3万令吉堂费。

这起案件在昨天已经结案,法官为阿兹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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