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行動黨實旦賓區國會議員張健仁建議政府,有必要強制銀行為電子銀行服務詐騙案受害者賠償財務損失。
他說,唯有強制銀行為受害者賠償損失,銀行才會致力於提升和加強電子銀行轉賬的安全系統,為線上轉賬推介更嚴格的機制及標準作業程序(SOP),這樣一來詐騙案或會隨之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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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健仁指出,根據國會答覆,在2017年至2022年6月期間,網絡詐騙案對儲蓄戶頭持有人所造成的損失,達29億7000萬令吉。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參與國家元首施政御詞辯論時說,國內6大商業銀行的淨利潤為1250億令吉,若與2017至2022年期間網絡詐騙案所造成的29億7000萬令吉損失相比,只佔銀行淨利潤不到3%。
“因此,銀行方面應承擔詐騙案受害者所蒙受的失款,因這些都是他們畢生儲蓄。”
張健仁以鄰國新加坡華僑銀行(OCBC)詐騙案例為例子,表示2021年12月有多達790名儲蓄戶頭持有人,接獲訛稱來自OCBC的手機簡短(SMS)訊息,點擊鏈接並登入後造成共1370萬元新幣在持有人不知情下遭老千盜提。
他表示,新加坡OCBC銀行於2022年1月同意向所有受害者全數賠償1370萬元新幣;同年2月,該國警方也逮捕了16名集團同夥。
張健仁說,我國於今年1月共發生了10宗電子銀行服務詐騙案,其中5宗案例分別涉及2萬1400令吉(12次轉賬至第三方戶頭)、3萬2000令吉(被轉賬14次)、4萬4000令吉(被轉賬8次)、3萬4000令吉(被轉賬7次)及7000令吉(5分鐘內被轉賬);共同點是未經戶頭持有人同意,在當事人不知情下被轉賬。
他已在1月尾,將上述10宗受害案件詳情提呈給財政部副部長沈志強,希望政府能為受害者討回公道,取回被盜提的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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