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在有報道指行動黨古晉區國會議員俞利文的女助理因穿開衩短裙進入國會而被官員要求離開後,俞利文向本報解釋,該女子只是拜訪者而非其助理,並指對方衣著符合國會要求,包括裙子過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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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是拜訪者非助理
他表示, 除此以外,國會的服裝指南沒有指定裙子不能開衩。
俞利文強調議會規則必須給予尊重,惟認為保安本可以禮貌地糾正對方及給出溫和的建議。
“我相信如果是合理的理由,她會遵守的。無論哪種方式,更重要的是著重在國會里每個人的安全和保障,不是過度關注在著裝上,只要不是太過分。”
根據馬來報章《每日新聞》報道,一名相信是國會安全主任的男官員因為女助理穿的開衩短裙露出了大腿而指責她沒有遵守國會服裝指南,要求她離開國會大廈。
俞利文指出,被指責的女子是一名到來國會拜訪的人。“因為當保安問她是誰的時候,她說了我的名字(媒體才報道是我的助理)。”
根據大馬國會服裝指南,女官員必須身穿兩件式或三件式套裝,即外套、襯衫、過膝裙、長裙或長褲。指南也規定,只能穿長袖襯衫,並鼓勵穿黑色或深色外套、裙子或褲子。
女官員也允許穿傳統服裝,如馬來套裝、格峇雅(Kebaya)、旗袍及沙麗(Sari)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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