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隨著內閣同意修改聯邦憲法的建議,讓大馬籍女性與外籍丈夫在國外出生的子女可獲大馬公民身分,馬華丹絨比艾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黃日昇今日促請政府考慮讓持有紅身分證的樂齡人士和無國籍養子享有公民權。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參與國家元首施政御詞辯論時說,他先後多次協助選民跟進公民權申請事宜,但每次都得到一樣的回覆,即“申請仍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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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是否有規定申請公民權的審批時限、或給予申請者回復,以讓他們知道整個過程的進度,包括申請失敗的原因。”
他說,對於生活在大馬的子民而言,最有意義的事莫過於是獲得公民權。
他舉例,來自丹絨比艾選區的86歲老翁在我國居住60年,與太太擁有3名孩子,孩子都拿到公民權,唯獨他未獲公民權。
他說,該名老翁從2020年開始向當局提呈申請,但至今依然未獲得回應。
“由於申請者年事已高,我希望當局對他有特別考量。如果夫妻其中一人是非公民身分,而申請者在獲得公民權之前就離世,那麼牽涉個人或家人(包括孩子)事務的問題就會變得更加複雜。”
他表示,另一宗涉及無國籍養子的案件,申請者與妻子是於2018年11月21日,通過1952年領養法令領養兩名孩子,分別為16歲和14歲。
他指出,申請者於2019年3月20日為養子提呈公民權的申請,他們依然未獲得任何回覆。
他說,對於樂齡人士來說,獲得公民權是他們一生中最有意義的禮物和祝福;至於無國籍養子,公民身分對他們來說至關重要,這關乎他們的福利和未來,也能讓他們有機會為國家發展付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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