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一名剛剛步入社會工作的女生申訴,她因拒絕與父親聯名貸款購買公寓而被責怪“沒用”,讓她煩惱不已。
電視臺主持人兼電臺DJ阿末法德里在推特分享一個年輕女生的窘境,希望大眾可以給她一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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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指出,自己是一名24歲的女孩,在新加坡工作僅7個月,薪水約為6000令吉,並且計劃在明年結婚。
“我想問,作為一名孩子,我拒絕和父親聯名貸款,購買一間價值55萬令吉的三房共管公寓,有錯嗎?”
事主透露,該間公寓的月供為3100令吉,若與父親分擔貸款,自己則需每月支付大約1555令吉,而有關費用尚未包括其餘的賬單。
女生補充,自己尚有國家高等教育基金(PTPTN)的貸款尚未繳清;此外,就無其他任何貸款。
她說,自己因為拒絕與父親聯名貸款,而被指責“沒用”,讓其深受困擾。
“因為我沒有幫助父母獲得他們想要的房子,結果被貼上‘沒用的孩子’標籤。 拜託,我需要看法和意見。”
有關帖文也引發了網民的熱議。
有者認為,強迫孩子負債的父母都是“毫無人性”的父母;也有網民認為,若有關房屋的房契有包含自己的名字則無所謂,可以滿足父母的願望。
也有網民提出建議,事主可以購買屬於自己的房子,就能以此藉口打消父母要求聯名購買房子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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