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一對巫裔夫婦申訴5年前計劃買地建屋安享晚年,未料他們向地主簽訂合同並支付了14萬令吉後,至今都等不到地契易名,令他們大嘆血汗錢沒了,屋子也沒有著落。
據事主羅斯蘭(60歲)指出,他是於2017年向自稱是地主的一傢俬人有限公司購買在雪州龍溪貞德蘭的2塊農業地,並且在對方聘用的律師見證下籤署買賣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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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司承諾我交付14萬令吉後,便會代為進行地契易名手續,然而時至今日那2個單位還未轉到我的名下。”
他說,他曾多次上門追問事情進展,但對方皆以各種藉口推搪,最後甚至關閉公司,從此無法再聯絡上。
“在求助無門下,我唯有向警方投報,然而警方卻建議進行民事訴訟。”
羅斯蘭的妻子娜蒂雅(60歲)也指出,她不久前患上眼疾,如今近乎完全失去視力,她曾帶著醫生證明信上門希望向對方討回錢治療眼睛,但是對方也不為所動。
“我們只是普通市民,那些都是我們的血汗錢,如今我們錢沒了,屋子也沒著落。”
陷入窘境的事主轉而向大馬國際人道主義組織及大馬社區罪案關懷協會求助,並在今天召開新聞發佈會講述親身經歷。
(拍攝者:張韋瑜)
(拍攝者:張韋瑜)
大馬國際人道主義組織總秘書拿督希桑慕丁對於警方建議事主以民事訴訟追討賠償的行為感到失望,無論如何,該組織將竭盡所能包括提供法律援助,協助事主討回公道。
“我並沒有抨擊任何一方的意思,但如果警方也不出手,誰又會維護小市民的權益?”
另外,大馬社區罪案關懷協會主席丹斯里慕沙哈山則指出,警方基於雙方簽署了買賣合約而將此事列為“無下一步行動”案件處理,但這種手法具有欺騙成分,警方應從刑事角度展開調查。
“如果執法單位不採取任何行動對付涉及者,這隻會助長其他犯罪者。”
(拍攝者:張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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