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增加溝通與互動,很多矛盾問題即便不能立馬處理,也必然可以得到緩解。
內政部長賽夫丁要求大馬皇家警察定期召開新聞發佈會,以便讓警方的信息可以更有效地傳達給市民。由於發生許多官民溝通不良的事件,這無疑是一個很好的建議。因為彼此間加強溝通,是消除誤會的最直接管道。
ADVERTISEMENT
賽夫丁提出這項要求,是因為接到媒體記者的投訴,指警隊沒有定期召開新聞發佈會,導致媒體無法獲得與案件有關的最新信息和調查詳情。
其實不只是警察部隊,所有的政府部門都應該定期舉行和媒體交流的彙報會。需知道普通人一般上是接觸不到政府部門的管理層,很多的不滿和難題,不論緊急與否,都只能從櫃檯員工開始,進行一次又一次的提問或投訴,非常的費時費事。
媒體作為第四權,就是在人民代議士之外,可以代替普通百姓,直接向政府部門負責單位提出問題。由於媒體有更多的機會和普通百姓接觸,也就能夠知道更具體的“民疾”,因此他們有些時候可以發揮更優於國州議員的功能,向相關部門單位提出問題並得到關注及解決。
然而,這種增強官民交流方式的前提,就是主動權仍在於政府部門。要釐清一點的是,這一類的交流不是指部長級的記者會,而是部門總監或主管這一層,即執行具體工作的管理層與媒體的交流。
基於我國的官僚體制,部長更多時候只是負責大方向的政策監督和指示,因此一些細微的情況,仍然是要回到總監等執行具體工作的這些公務員身上。
如果各部門的總監或主管級別的領導,可以定期會見媒體,必然可以減少很多不必要的官民矛盾和問題。
目前很多政府部門的行政或執法誤差,導致當事人往往因為官僚作風,或者一些小拿破崙的囂張行徑,經常在申訴無門後,只好找政黨或議員協助,召開記者會將事件公開,才能夠得到部長的注意,然後再由部長指示相關部門的對口單位出面處理。這一去一來費時費力,不但浪費了政府的人力,也讓當事人疲於奔波。
而這當中自然又以警察部門、醫院及交通部最多,因為它們與人們有更密切的接觸,因此這幾個部門必須定期召開記者會。可以預見的是,只要增加溝通與互動,很多矛盾問題即便不能立馬處理,也必然可以得到緩解。
因此希望的不只是內政部長向警察部門提出建議,而是首相可以下令,讓各部門學習首相和部長親自在國會接受諮詢的做法,定期的由部門首長召開記者會,做到上情下達,良好傳達各項政策。同時讓記者可以直接傳達民意,讓這些高官即便坐在辦公室也可以知道民間問題。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