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亞南22日訊)貪汙剋星(Rasuah Busters)反貪運動向首相拿督斯里安華提出改善國家貪汙問題的“6大訊息”,並呼籲團結政府展現出反貪的執行力與行動力,而非一昧地表示需要再進行研究與探討。
“貪汙剋星”反貪運動的成員組織有近600個,包括民主及經濟事務研究中心(IDEAS)、反貪汙及朋黨主義中心(C4)、馬來西亞行動方略聯盟(GBM)和國際透明組織大馬分會(TI-M)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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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剋星”反貪運動今日向安華提出的6大訊息如下:
一:落實總檢察長和檢控官之間的權力分離
分開總檢察長和檢控官之間的權力,是為了避免作為法律和行政機構顧問的總檢察長與檢控官的權力重疊,以便能夠根據調查自由進行提控,不受任何單位的施壓。兩者目前的角色和功能在政府利益與公共利益之間存在衝突,因此必須透過修改憲法,分離兩者的角色。
二、立即修正《2010年吹哨者保護法令》
為負責任披露信息的舉報人提供安全保障與豁免權,以管理洩密風險。此修正旨在改善投訴管道,讓欲舉報的人士更有信心,並且保障負責任舉報人的權利。
三、政治獻金法令
這可以加強國家民主,以及政黨資金分配更具有透明度和公平。有了這項法令,才可以針對政治獻金與資金來源進行有效的監督,阻止操控系統與程序的行為、避免利益衝突、管理弱點與漏洞,並且對抗削弱政治機構廉正與問責制的政治貪汙。
四、反貪汙委員會的整體轉型
將反貪汙委員會置於國會之下,避免可能受到行政影響而選擇性提控,以便提升該機構的威望。貪汙剋星認為必須立即改革與重組反貪會結構,否則將影響政府的信譽和良好施政與廉正的集體承諾。
五、透過修正《2009年司法委任委員會法令》實現司法獨立
法官的遴選過程必須在沒有受到任何行政影響下,根據公平和明確的標準,透明和獨立進行。更加系統化的遴選過程,能夠糾正遴選過程中涉及濫權的看法。“貪汙剋星”強調,維持司法機構的獨立,對於維護憲法、遵從法治和為人民伸張正義的目的至關重要。
六、全面落實國家反貪計劃(NACP),以及將改革價值觀作為國家發展核心
政府打擊貪腐的承諾取決於落實此措施的有效性。改革價值觀必須與政府任何形式的廉正政策發展、治理和反彈措施一致。這是形成有愛國情操的人民、有能力和素質的領導與有尊嚴的國家的核心的一部分。
“貪汙剋星”反貪運動向首相提出改善國家貪汙問題“6大訊息”的活動,分別在《陽光日報》、Astro Awani和《星洲日報》臉書平臺進行直播。
出席者包括大馬陽光基金會首席執行員諾哈雅蒂、外交前部長丹斯里賽哈密、國際透明組織大馬分會(TI-M)理事阿蘭、民主及經濟事務研究中心(IDEAS)首席執行員楊淑雯、律師公會前主席梁肇富、反貪汙與朋黨主義中心(C4)創辦人仙蒂婭和貪汙剋星反貪運動發起人拿督胡山慕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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