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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29pm 22/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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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訴陳德欽星報誹謗案 | 因熱門課題刊陳德欽文告 吳雪茹:不認同有冒犯

(全國版)林冠英起訴陳德欽和星報
星報代表律師阿都拉阿都拉曼(前左起)與吳雪茹討論案情。(曾雪愛攝)

(檳城22日訊)星報媒體集團內容首席執行員吳雪茹說,馬華副總會長拿督陳德欽是通過其文告提出他的意見,而星報是基於有關課題已引起熱議,尤其當時適逢柔佛州選,而刊登了陳德欽的文告。

吳雪茹指出,她是從同事和中文報同行口中獲悉,有關課題為熱門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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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黨主席兼峇眼區國會議員對陳德欽及馬華持有的星報發起的誹謗訴訟案,於週三在檳城高庭進入第三天,即最後一天的審訊。

林冠英是針對2022年3月7日《星報》“The Star Online”一則網絡文章,陳德欽指,在柔州選期間,林冠英(時任財長)聲稱他撥出400萬令吉給郭鶴堯華小的條件是要這所華小改名,而於去年5月5日入稟法庭,起訴陳德欽和星報。

吳雪茹說,星報收到陳德欽的文告那天已很晚,而基於有關文告所提內容為當下熱門課題,就立即安排刊登在“致編輯的信”(Letter to the Editor)版位。

林冠英代表律師西蒙穆拉里詢及,有關文告是屬片面之詞並對林冠英構成冒犯之處?吳雪茹以不認同作為回應。

吳雪茹較後說,若星報發現有關文告具有冒犯他人的內容,該報將不會刊登。

6月21日Zoom線上判決

此誹謗訴訟案審理法官為郭樹順,此案將於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早上8時30分,通過Zoom線上進行案件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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