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22日訊)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副部長藍卡巴星指出,廢除強制死刑的相關法案將在3月提呈國會下議院一讀。
他說,首相署預計該法案將在4月提呈國會上議院尋求通過,並在5月頒佈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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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當該法律獲頒布憲報,1320名被判死刑或終生監禁的囚犯將受影響,他們可在律師及監獄局的協助之下向聯邦法院提出申請。
他解釋,囚犯並非自動獲得減刑,所提出的申請將經過法庭程序。
他說:“法庭不只是聆聽被告或已被定罪者之詞,受害者及家屬將獲得機會通過總檢察長或副檢察司,向法庭傳達所需關注的事項。
“聯邦法院將逐一審理,以裁定死刑是否應被取而代之,這適用於被判死刑或終生監禁的他們(囚犯)。”
訪加影監獄與死囚對話
藍卡巴星今日造訪加影監獄後對媒體說,這項新法律將在改造方面對該些囚犯帶來影響,從而給機會他們重返社會。
較早前,藍卡巴星與7名被判死刑及終身監禁的囚犯對話,聆聽他們對廢除強制死刑的看法。
這7名年齡介於38至66歲的囚犯在對話中,當被告知政府在廢除強制死刑所做的努力,感到高興。
45歲的莫哈末(假名)因涉毒而被定罪,他說,他正在為其終生監禁的刑罰服刑,如今邁入第23年。
“給我們與家人一起的機會,我們承諾將做到最好。”
莫哈末說,大部分被判死刑及終生監禁的囚犯超過60歲,應給予第二次機會。
前朝政府在去年6月10日宣佈同意廢除強制死刑,並交由法庭酌情量刑。
時任首相署部長(國會與法律)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說,上述決定是內閣會議採納他於本月8日提呈的《關於強制死刑替代刑罰研究報告》後作出的議決。
他也說,內閣也同意對擬議的替代刑罰展開深入研究,以替代11項強制死刑罪名、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234法令)第 39B條文下的一項罪行,以及22項死刑罪行,交由法庭酌情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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