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2日訊)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善)副部長藍卡巴星說,法律事務組(BHEUU)目前正對信息自由法案的政策研究做最後的敲定。
他說,該組將會向內閣特別委員會提呈一份信息自由政策研究文件草案,就進一步的政策方向尋求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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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文告說,法律事務組今天與執法、安全和國防機構舉行了信息自由倡議諮詢會議,以便獲取額外的意見,包括信息共享的適當性,以及頒佈法案的準備、其侷限性和優勢 及挑戰。
他說,當局也會確定該法案與1972年官方機密法案以及其他法案是否存有矛盾。
他說,今天的諮詢會議的目的是提供一個平臺,讓執法、安全和國防部門屬下的政府機構就信息自由的概念及政策實施的影響進行商討,並探討是否需要在聯邦層面制定信息自由法。
他也說,政府也探討設立信息委員會作為獨立監督機構的建議,以便負責監管信息自由法、聆聽上訴和確保法令獲得遵守。
“所有政府機構原則上都同意信息自由通常可被視為有助於增強社會各階層包括弱勢群體的賦權(empowerment)和平等(equality),並對一個國家的社會經濟發展產生積極影響,這也符合昌明大馬理念。”
他指出,政府需要繼續進行全面研究,並與各方舉行多場諮詢會議,聽取各方意見。
這項法案早於2018年7月11日獲內閣批准,法案由首相署(國會和法律)管轄,並且由通訊與多媒體部協助。
保障人民獲得政府真實信息
法案的草擬旨在保障人民能更公開和透明的從政府處獲得真實信息,法令的制定讓人感覺,大多數屬於政府和公共機構的信息原則上都向公眾開放,但某些信息除外,例如個人資料、可能威脅公共秩序和國家安全的信息。
法律事務組過後在2019年1月與各部門和非政府組織和r民間社會組織(CSO)透過大馬獨立新聞中心(CIJ)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包括來自斯里蘭卡、印尼、印度、阿富汗、蘇格蘭和英國等外國信息專員辦公室的代表的參與,作為聽取外國專家和學者的經驗。
藍卡巴星說,研究也應考慮目前的政府政策和現有法律,以及探討其他國家的最佳實踐,以及在檳城和雪州實施信息自由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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