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79歲陳姓老婦不堪長期照顧百病纏身的丈夫,趁著丈夫睡著手持鐵錘狠砸13下,當場敲死丈夫,一審判刑2年8月,二審認為本案是老老互相照顧的長照悲歌,經減刑3次,週四改判2年,緩刑5年。可上訴。
二審臺灣高等法院指出,陳婦行為構成殺人罪,適用3次減刑,分別是她有自首、本案情節情堪憫恕(情輕法重)以及經臺大醫院鑑定她行為時有譫妄現象出現,符合刑法第19條第2項規定,行為時依其辨識行為能力,顯著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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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表示,陳婦沒有前科紀錄,犯後獲得被害人家屬一致原諒與求情,而且她的體型矮瘦,案發迄今體重僅剩38公斤,動作反應慢、雙手微微顫抖,與人互動過程大多眼神直視,缺乏目光對視,整體給人缺乏活力感受,她於犯罪後身心靈已受到懲罰。
二審合議庭指出,本案為老老互相照顧的長照悲歌,兼有無怨照顧孫子致身心負苛過度的情形,考量她經此偵審程序及科刑宣告後,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判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案件於2018年10月17日中午發生,當時74歲的陳婦準備午餐時,忽然想到自己已經70多歲,人生看不到未來、毫無希望,便趁同齡吳姓丈夫午睡時持鐵錘狠砸他頭部,期間丈夫曾一度驚醒,但陳婦鐵了心要了結一切,持續搥打,直到床單沾滿鮮血、丈夫斷氣不動後才停手。
檢方調查,陳婦丈夫患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慢性病,生活無法自理,30多年來全靠妻子照顧。陳婦除了照顧丈夫,還要出面為患有某種症的長孫處理擾鄰、攻擊等行為,她為免兒女擔心,一直都默默承擔,身心負荷極度沉重。
陳婦犯案後撥電告訴大樓保安殺夫一事,並請保安報警。她在審訊時坦承,案發時她有感壓力太大,丈夫不知還會活幾十年,她已撐不下去了,“只有他死了,我才能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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