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23日讯)雪州沙亚南市政厅工程组一名高级副主任,被控于6年前收受一辆丰田Vellfire 2.5豪华休旅车为贿赂礼物抵触反贪法令,今日被控上沙亚南地庭,被告对控状否认有罪。
承审法官罗兹拉沙列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由一人保释,附加交上国际护照予法庭保管及每月初需到邻近反贪会办公室报到的条件,择定3月24日过堂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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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7岁被告费落兹哈尼夫身为一名公务员,被控于2017年4月14日在百乐镇甘榜卡尤阿拉的一家汽车销售店,从一家公司的经理,收取该辆价值32万5000令吉的豪华车为本身之用,被告并知道此事和其公职有关。
被告行为抵触了刑事法典第165项条文,即公职人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及礼物罪名。一旦罪成,将面临最高2年监禁、罚款及两者兼施惩罚。
本案主控官为来自大马反贪会的莫哈末法兹里副检察司;被告辩护律师为莫哈末沙鲁拉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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