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科學、工藝及革新部長鄭立慷表示,該部已經收到萊納斯公司提交的上訴信,目前正在考慮他們上訴信的程序中。
他說,萊納斯的分解及洗滌運作,可能只是佔他們整體運作的三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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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大馬原子能機構已經批准萊納斯3年的營運執照,從下月3日至2026年3月3日,而條件是他們必須遵守2020年對他們施加的4項條件。
不遵條件 吊銷執照
“如果他們不遵守這些條件,當局吊銷他們的執照,這件事是可以發生的。”
鄭立慷今日在國會下議院感謝元首御詞辯論進行部門總結時這麼表示。
“無論如何,根據1984年大馬原子能機構執照法令,萊納斯仍然可以針對政府的決定在30天內提出上訴,而科藝部目前已經收到萊納斯提出的上訴信,目前正在考慮他們上訴信的程序中。”
他也重申,萊納斯自2012年在大馬開始運作以來,並沒有向政府交付任何企業稅,因為政府已經給予了他們為期12年的免稅優惠。
他表示,政府最近執行要萊納斯遵守4項條件的決定,依然還有更多外資要到大馬來投資,從而顯示這個決定並沒有影響外資來馬投資的信心。
他說,若政府作出反覆的決定,對於商業社群反而是不好的,政府在萊納斯的課題上是一致的,即如今決定的條件於2020年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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