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我会认为这只是6州最高领导的初步共识?因为不管是从政党部署、州宪法所设定的相关程序,还是有一些非常微妙的不确定性。
ADVERTISEMENT
6州大臣及首长史无前例放下政治成见,坐下来共喝下午茶,并达致初步共识于今年6月的最后2周同步解散6州议会。从迈向成熟民主发展的角度而言,无疑是值得嘉许的。
这是一项利民和有助于政局稳定的举措,尤其避免涉及的6州选民包括有者可能是来自同一个家庭,被迫于今年不同时间点个别回乡投票;也有助于避免国民自去年11月完成第15届大选后,依然长期处于选举过热乃至失控状态,例如6州陆续于不同月份进行选举,而导致参选政党和候选人为了脱颖而出,而制造一波又一波没完没了的争议性助选议题。
只是为何我会认为这只是6州最高领导的初步共识?因为不管是从政党部署、州宪法所设定的相关程序,还是有一些非常微妙的不确定性。
首先正如有关首长、大臣在个别脸书贴文所提到的,有关共识还需传达给各党领导层。
而根据我们过去举行大选的惯例,虽然根据州宪法是由个别首长、大臣向其苏丹或州元首给予劝告提早解散州议会。但是最关键的决策权依然落在相关州属执政党或执政联盟的党魁。
在这方面更复杂的是,经历了上届全国大选的短暂僵局和团结政府的史无前例组成后,各州的朝野政党界线也进而产生非常微妙乃至凌乱的变化。除了吉兰丹和登嘉楼基本上属于伊党的传统强势执政州属,我相信即便国盟的其它盟党也无从干涉。
另3个原本于第14届全国大选由希盟拿下的槟、雪、森州政权,如今是否也会跟随团结政府步伐,进而以新的联盟结构来定夺相关州选解散日期?虽然团结政府的各成员党月前已举行首次秘书处会议,并达致初步共识相互合作迎战此次的6州州选。但在最关键也最具挑战性的议席分配方面,最终能否从过去的敌友阵线分明,磨合到全面以战友关系参选和助选,尤其以一对一的姿态硬碰来势汹汹的国盟“绿潮”。可谓不到最后一分钟也说不准。
更尴尬的还有如今的吉打州政府,虽然以伊党为主导,但原本的执政联盟也有2名来自巫统、2名来自前公正党的州议员。所以所谓的交由各自政党领导层作出最后定夺,究竟是涉及哪个政党或联盟?无论如何根据一般大臣掌握最高实权的政治现实,相信最终决策者是哈迪阿旺。
很大可能这6州将会依循目前最新联邦政局演变,而摆出团结政府硬捍国盟“绿潮”的竞选局面。根据早前的一些政治传言,由国盟主导的吉兰丹、登嘉楼和吉打,可能为了尽速回应目前反贪会所采取的逐步升级行动,而不会坐以待毙并考虑于近期内即年头解散3个州议会。
所以最终慕尤丁和哈迪阿旺是否会改变这项政治部署?3州国盟大臣跟另外3州团结政府大臣、首长所达致的有关初步共识,是否已获得他们的默许和祝福?接下来的进展还是值得关注。
至于团结政府就更不用说了。由于成员党之间在州层面需要更多时间,以协商过去多年为敌的传统议席。而在联邦政府方面,首相安华也需要更多时间推出利民政策或作出一些体制性改革,以进一步巩固国民对新政府的信心。所以拖至最后一分钟即6月解散,绝对情有可原。
来到另一更高格局的6州宪法问题。根据联邦宪法第8图表,如今涉及解散州议会的6州宪法条款内容基本上都是标准和一样的。重点包括:各州大臣、首长可给予苏丹、州元首提早解散州议会的劝告;相关苏丹、州元首也有拒绝接受有关劝告的斟酌权,以及州议会一旦被解散,须于60天内举行选举,并于120天内召开新届的州议会会议。
所以,这也是为何6州大臣、首长的初步共识,必须传达给有关州属的苏丹、州元首。而且更贴切而言,必须获得他们的御准或接受。
而在这方面比较令人难以捉摸的是,若说有关6州最高实权领导所达致的共识,是为了确保6州州选日期落于同一天,或说得更白一点,于同一天投票。那为何不干脆协商好直接于某一天同步到各州王宫劝告各自苏丹、州元首解散州议会?
所谓的于6月的最后2周解散,是否太长和造成混淆,以及最直接地拖慢了选委会要划一6州提名和投票日的执行工作协调?
还有,根据宪法,由于各州议会将于5年内自动届满和解散,5年期限是从其召开首次新届议会会议的日期开始算起。
为了确保以后这6州解散议会的日期也可以逐步统一,我建议朝野政党、苏丹和州元首等,在协商统一解散各自州议会的同时,也不妨同时协商好首次召开新届议会的日期,确保以后这6州议会自动届满和解散的日期,也统一在同一天,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稳定性。
当然,长远而言,还是希望大马可效仿奉行总统制国家,或如今的英国,通过修宪或制定新法令,固定国州议会解散和举行大选的日期。除了有助于避免像上届国会任期般,一届大选出现3个联邦政府和首相的政治乱象,也可确保国家发展更稳定和成熟,不会每次到了国会任期尾声,即谣言四起,出现各种议会提早解散日期的揣测。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