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6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沈志強指出,根據我國現有的稅收結構,政府調高高收入群體(T20)個人所得稅稅率的決定,只會影響可徵稅年收入超過23萬令吉的群體。
“換言之,年收入低於23萬令吉的群體,不受政府此次調高稅率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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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發文告說,只有月入接近2萬令吉的群體,才需繳納更高的稅收。
他表示,正如首相兼財政部長拿督斯里安華所說,只有小部分人士,即不超過15萬名納稅人需要繳納更高的稅收。
少於23萬反節省近1000
他指出,事實上,可徵稅年收入少於23萬令吉的群體所繳納的稅務並沒有增加,反而可能節省將近1000令吉的稅務。
他表示,政府在2023年財政預算案中宣佈調高T20群體(年收入介於10萬至100萬令吉)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引起外界不少議論。
“個人所得稅稅率最後一次調漲是2015年,政府必須落實更公平的稅收制度,在不加重人民負擔的同時,可以繼續推動國家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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