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6日訊)稅務專家拿督孔令龍指出,在2023年財政預算案中宣佈的新稅務制度下,可徵稅年收入10萬令吉的群體受惠最大,因為他們一年所繳納稅款減少1300令吉。
他接受星洲日報電訪時說,雖然有些人是屬於高收入群體(T20),但不意味他們必須繳納更多稅務,有者的影響很微小,比如可徵稅年收入7萬零1令吉至10萬令吉的群體,他們一年所繳納稅款減少700至13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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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梯式徵稅 T20也享M40稅率
他指出,至於可徵稅年收入10萬零1令吉至25萬令吉的群體,在新的稅率制度下,他們一年所繳納稅款增加200令吉。
孔令龍表示,由於馬來西亞是採用階梯式徵稅,因此T20也可以享有中等收入群體(M40)的稅率。
“正如2023年財政預算案所頒佈的稅率,就以可徵稅年收入23萬令吉,再加回9000令吉的個人豁免,7000令吉的公積金(EPF)和保險,就是等於1萬6000令吉,年收入將等於24萬6000令吉。若再除以12個月,就是2萬零500令吉的月收入,這就不會受到新措施影響。”
他說,在這種情況下,只有月收入超過2萬零500令吉或以上的群體,才會受到新稅率的影響及繳納更高的稅收。
他指出,如果可徵稅年收入達100萬令吉,T20群體在一年所繳納稅款增加1萬零950令吉,但也包括扣除1300令吉在內,因為這是屬於累進稅(Progressive Tax)。
“這也表示,當可徵稅年收入越高,那麼省稅就更微不足道,但如果剛好在中等收入群體(M40)門檻,即可徵稅收入23萬至25萬令吉,那么所繳納的稅務增幅就不到200令吉。”
據瞭解,由於大馬個人所得稅的制度是階梯式,儘管T20群體收入高,但他們可徵稅年收入中,首3萬5000至10萬令吉的部分,同樣也享有預算案中宣佈較低的稅率,這有助於局部地抵銷他們10萬零1令吉以上可徵稅年收入所面對較高稅率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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