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陈祯禄年代vernacular education原文语境来进行理性的跨族群讨论,而不是从“多源流教育”或“母语教育”的角度来和马来右翼分子争论不休,或许可以厘清很多曲解和找到更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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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独中统考”和“制度化拨款独中”,一直是我国华教的争论重点,早在1988年3月,马华呈给时任教育部长安华的备忘录中,都有触及这些课题。
这份备忘录主要是提出修改1961年教育法令的政策建议。当时距离1987年天后宫抗议事件及茅草行动不久,整个社会氛围和种族关系还是很紧绷。权势熏天的掌权者,会把备忘录束之高阁,也在预料之中。
一直到1990年代中期,社会氛围较为平和,种族关系较为和缓,当年备忘录提及的部分政策建议,才得以通过1996年教育法令落实,修正了某些定义不清晰、或者让华社有疑虑的条文。重要推手是时任教育部长纳吉。
无论如何,独中不属于国家教育体系是既成事实,大部分国家教育政策的方针,还是安华担任教育部长时的部门技术官僚所制定,如要进行大幅度修正,难度非常大。
看回这份1980年代的备忘录内容,如果和更早期1950年代的教育文件作比较,就可观察到其中一些关键术语的变化。
早期马华文件中有关华教的英文原文,都定义为vernacular schools,中文翻译是“方言学校”。在英文语境下,所谓vernacular并不是中文语境里有别于官方语言的“方言”,而是根据大英帝国法律观念之下的“大英子民”(British Subject)有使用“境内方言”的母语权利,因此也可以在国境内成立“本土方言学校”。
大英帝国本就是多元民族组成,英格兰在向外扩张的过程中,也把大宪章诞生以来的习惯法推展到新征服之地,如威尔斯和苏格兰,虽然现在都通用英语,但他们仍然视祖先的语言-威尔斯语和盖尔语为母语,至今也保存部分本身母语的学校,在英式法律下的定义就是vernacular schools。
大英帝国在全球扩张的时代,也把这套观念移植到印度、非洲、东南亚等殖民地上。英国殖民者承认大英帝国境内“各种地方风俗群体的教育”(Vernacular Education),也承认这些学校是在体制内享有法律保障的地位,在财政状况下允许还会有适当的拨款和津贴等。
Vernacular翻译成“方言”,在中文语境里会产生混淆,一般华人从字面上解读,会以为所谓的“方言”指的是粤语、闽南语、客家话之类的家乡话,这已经抽离了原有英文脉络(context)中的vernacular原意。
1950年代马华的官方文件,vernacular education翻译成“方言教育”;但到了1970年代李三春引进大量华文教育底子的前老左入党后,也许和当时开始兴起的“多讲华语,少说方言”运动有关,“方言”二字开始有贬义,有关vernacular education的中文翻译渐渐变成“多源流教育”或“母语教育”。
不只马华如此,当时董教总的文件也开始大量使用“多源流教育”和“母语教育”这两个词汇,连带着反向影响了本地的英文群体。这也造成,1988年马华呈给安华的备忘录中,通篇都看不到vernacular education一词,而是不断看到mother-tongue education和multi-stream education这两个词汇。
其实这些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用语,在陈祯禄年代都还没出现,他那时用的英文原文还是vernacular education。从陈祯禄语录中可以解读到其思想:“成为一个更好的华人,才能成为一个更好的马来亚公民”,“中华文化和印度文化是成就马来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方言学校就是保存多元文化的最好载体”。
回到陈祯禄年代vernacular education原文语境来进行理性的跨族群讨论,而不是从“多源流教育”或“母语教育”的角度来和马来右翼分子争论不休,或许可以厘清很多曲解和找到更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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