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財富再分配的框架下,高收入者很容易成為輸家。但考慮到它可能帶來的經濟利益,以及緩解貧富懸殊問題,這不完全是一件壞事。
我看財案,除了看數據,我更注重政策背後傳達的理念。對於大馬新財案,它有三個中心思想,即發展、提升透明度以及財富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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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開銷再創高峰,佔總開銷近25%,總額高達965億令吉,比前朝提出的財案多10億令吉。在提升透明度方面,一些經前朝直接頒發的工程被駁回,政府將重新招標。
財案也為高收入者加稅,中低收入者減稅,對於接近退休年齡,公積金存款過低者,政府會撥款增加他們的戶頭餘額。對於這些“抽 T20幫M40”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它凸顯了政府的左派思想,落實財富再分配的理念。
自2008年金融風暴後,經濟思維向左轉,各國走向了財富再分配之路。財富分配法林林總總,有的明刀明槍,如美國拜登總統試圖提出的“富人稅”;有的暗度陳倉,如美國奧巴馬在2008年的“減稅”方案,讓非納稅人也可以退稅(Tax Refund),讓納稅人的錢轉移到非納稅人手中。
還有一些政策,無心插柳,達到財富再分配的效果。例如在疫情中,各國政府大肆派錢,救民救經濟。但與此同時,它也在主導財富轉移,把納稅人的錢,根據政府的意願重新分配。
對於政府進行財富再分配,有人贊成也有人反對,自古以來,它已是一個具爭議性的話題。大部分爭論皆從“公不公平”和“對經濟好不好”兩個角度看。
支持財富再分配者認為,窮人比富人更需要錢,富人取之社會,政府取他們的錢幫助窮人,如美國哲學家John Raw所言,運氣讓不同的人得到不同的待遇,一份耕耘不代表會有一份收穫。唯有通過資源再分配,才能確保大家得到平等的待遇。
對於以上的言論,哲學家諾齊克(Robert Nozick)持反對意見,他提出了著名的 “張伯倫論點”(Wilt Chamberlain)。他假設籃球精英張伯倫參加球賽,100萬粉絲到場,每人自願給他兩毛半入場費,他將得到額外25萬的收入。
在這情況下,張伯倫的錢比別人多,但他不去偷,不去搶,錢落在他的手上,有何不可?從這角度看,只要人們的財富取之有道,政府不應該劫富濟貧。
從經濟角度看,反對財富再分配者認為,此舉懲罰成功人士,鼓勵懶人,對整體經濟不利。在共產主義裡,領導者充當財富分配者,但多年來,共產主義國家的經濟遠落後於崇尚自由經濟的西方國家,這就是最好的證明。
但也有經濟學家提出,由於大部分消費來自中產階級,財富高度集中在少數富人反而對經濟不利。《二十一世紀資本論》作者指出,在資產增值比經濟增長快的情況下,貧富懸殊會不斷擴大,最後可能引發社會不穩定。政府實行財富再分配,能阻止悲劇的發生。
回到大馬,大馬統計局的數據顯示,貧富懸殊的情況正在惡化。在2016-2019年間,基尼指數從0.399漲至0.407,跨進了“嚴重收入不平等”的門檻。
貧富懸殊的問題跨越種族,土著指數提升了0.004,華裔提升了 0.006,印裔提升0.029。當人們提出“華人有錢”論時,他們忽略了在種族群裡,華人面臨的貧富懸殊問題比土著更嚴重。
在疫情期間,人民面對收入下跌問題,大量的中等收入者(M40)的收入跌入低收入門檻,成為了新的低收入群體(B40)。
退休金方面,人民提早提取公積金應急後,高收入群體(T20)的公積金穩步上升,但M40倒退28%,B40更下跌了46%。允許提早提取公積金存款進一步加劇大馬人的貧富懸殊。
在新財案的稅務政策裡,高收入者是唯一被增稅的群體。在未來,政府也有可能通過“補貼合理化”,減少高收入者受益於補貼的機會。在財富再分配的框架下,高收入者很容易成為輸家。但考慮到它可能帶來的經濟利益,以及緩解貧富懸殊問題,這不完全是一件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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