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上週被控的土團黨泗巖沫區部副主席阿當拉蘭今日再次被提控,他對被指涉及200萬令吉選擇性招標計劃(Jana Wibawa)的賄賂罪表示不認罪。
這是阿當拉蘭(42歲)的第五項指控,也是一名商人的被告是被控於2022年1月之間,在Publika餐館向來自連丹全(Lian Tan Chuan,譯音)索取200萬令吉賄金,以協助Nepturis 有限公司獲得總值1億4100萬令吉的巴生北區警區總部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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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此牴觸2009年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6(a)(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罰款不少於賄金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此案件副檢察司法拉雅斯敏提出保釋條件,讓他沿用在沙亞南法庭的保釋條件,即30萬令吉保釋金、兩名擔保人,以及必須每月向反貪會辦報到。
法官阿祖拉認同上述保釋的提議,並擇定案件在3月23日案件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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