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土团党泗岩沫区部副主席兼商人阿当拉兰否认另一项罪名,即200万令吉选择性招标计划(Jana Wibawa)的贿赂罪,这是他目前面对的第5项控状。
面对第5控状
穿着蓝色西装的阿当拉兰(42岁)今日在地庭聆听控状后表示,自己理解指控,并要求进入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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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控状是被告被控于2022年1月之间,在Publika一间餐馆向连丹全(译音)索取200万令吉贿金,以协助Nepturis有限公司获得总值1亿4100万令吉的巴生北区警区总部的工程。
被告因此抵触2009年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于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该案件副检察司法拉雅斯敏说,检方将要求在把沙亚南法庭和吉隆坡法庭的案件一并审理,但还没有收到此案在哪个法庭审理的指示。
她也提出保释条件,即沿用在沙亚南法庭的保释条件,即30万令吉保释金、2名担保人,以及必须每月到反贪会报到。
阿当拉兰代表律师拿督斯里拉占纳瓦拉南对于上述条件没有异议,表示并告知法庭之前判处的附加条件,即其当事人必须每月到布城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并将其护照交予法庭保管。
3月23日过堂
法官阿祖拉聆听双方陈词后,认同上述保释条件,并择定案件在3月23日案件过堂。
阿当拉兰的第一控状是于2022年4月4日至2023年1月5日之间,在八打灵再也一家银行分行,收取来自Bayu Bumiraya私人有限公司户头(董事连丹全,Lian Tan Chuan,译音)的200万令吉贿金,以协助该公司获得总值1亿4100万令吉的巴生北区警区工程。
第2控状指控被告在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12月2日,在八打灵再也一家银行分行,收取来自Bayu Bumiraya私人有限公司户头(董事经理末祖索)的210万令吉贿金,以协助MIE Infrastructure & Energy私人有限公司获得总值4780万令吉的玻璃市双溪阿当前往甘榜巴纳的建路工程。
第3项控状为阿当拉兰被控于2021年3月于位于吉隆坡Dutamas的一家餐厅,向MIE建设及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经理玛佐索索取合约总值的3.5至7%,作为协助MIE公司获取选择性招标计划下合约的同意信(SST)。
第4项控状是阿当拉兰被控于2021年11月26日于联昌国际银行分行,通过该银行个人户头收取来自玛佐索的50万令吉,因为他成功协助MIE公司以直接招标方式获得总值4780万令吉、从双溪阿当往甘榜峇纳的道路工程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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