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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08pm 28/02/2023

精神检查

刺伤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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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伤病患

士拉央医院伤人案 法官谕被告精神检查 

(吉隆坡28日讯)日前在士拉央医院急症室的男子,今日在士拉央地庭面控时,被法官谕令前往霹雳州红毛丹镇的乌鲁近打幸福精神病院接受

控方提出送往莫哈末凯鲁(22岁)到精神治疗科中心的申请,因为该男子据信精神状态不稳定,法官诺拉吉阿批准控方申请,并做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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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旺诺依曼万阿末阿扎副检察司在庭上说,控方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条文提出申请,同时没有向被告提出保释建议。

“被告自本月15日起被扣留,并在士拉央医院精神科接受治疗。”

身穿青色医院病服的莫哈末凯鲁被控于在本月14日下午3时45分,在士拉央医院急症室黄区蓄意使用一把利刀严重致伤29岁男子,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26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多20年及罚款或鞭笞。

较早前,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被告点头表示明白,法庭没有记录被告是否认罪。

在通译员问是否明白有关控状时,被告表示自己没有意识,处在幻觉中,并听到耳边的低语。

没有代表律师的他在求情时也说,希望自己可以在姐姐位于黑风洞的住家接受治疗。

法官诺拉吉阿没有批准被告保释,同时择定3月29日就被告的精神检查报告进行过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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