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法律能保障职工病假的权益,却无法让雇主对“假病假”说不的权益。假病假,并不是指有不肖医生合谋卖病假单,而是一些人不想上班,藉故让医生相信自己生病,而获得合法的请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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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踏入社会的时候,第一份工作是透过职业介绍所得到。有一次,介绍所老板到我们工作地点探访我们这些合约工人时,发表了关于他对于病假的伟伦。
他认为,身为打工一族,给老板留下深刻的印象非常重要。所以如果有小病,应该打起精神,继续忍住上班。如果大病,为了维持良好形象,他个人是选择请年假,而不是请病假。这个言论,至今我仍无法苟同,但也可能因为如此,我至今还无法站到那位老板的高度。
大马雇主联合会是代表雇主的组织,其主席赛胡先日前认为,雇主应该订下政策,若员工请太多病假,应该有严厉的行动对付他们,包括开除。言论一出,赛胡先和雇主联合会即刻成为许多人讨伐的对象,也简单的将之视作雇佣关系的不平等、劳工阶层被欺压等,觉得在这种“对抗中”,对职工是非常不公平等等。
赛胡先的言论,被很多人批评,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没有把话说得很仔细。我认为他所指的不是那些体弱多病,不得不常请病假的员工,而是那些明看就知道假借生病之名,常常请病假,而病假往往很巧合的落在连假、星期一、星期五、大节日前后等等,这些员工,除了雇主们不屑,其实很多跟他们共事的同事,也因为“有病者大”,默默为这些请假的同事善后,也不敢多哼声。
法律已明文规定每个员工每年可获得多少天的有薪病假,这一点,相信大马雇主联合会不会有所质疑。让雇主生气的是,那些常常请病假逃避工作和偷懒者,因为获得法律的完善保护,他们也无可奈何。
而这类的损失,其实并不是仅仅在于企业因员工病假减少生产力,而是因为偷懒的员工为了获得“合法的假期”,其到诊所的费用最后也是由雇主买单,变成双向亏损。很多人认为,雇主应该已把这类可能出现的亏损,算进营商成本内。但是长期下来,当雇主因为这些问题所困扰但也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时,开始倾向于选择外包业务或只聘请合约工,长久下去,当越来越多人如此操作,也会为高失业率问题埋下伏笔,最后演变成经济和社会问题。
目前的法律能保障职工病假的权益,却无法让雇主对“假病假”说不的权益。假病假,并不是指有不肖医生合谋卖病假单,而是一些人不想上班,藉故让医生相信自己生病,而获得合法的请假单。
一些医生也承认,某些病痛如头痛和泻肚子,他们也无法透过仪器来诊断是否确有其事。医生即使看不过眼,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以免自找麻烦。
装病骗病假的问题,说来说去,是员工自身道德修养和自律的问题。法律很难起到作用。而雇联鼓励雇主们订下政策对付请太多病假的员工,在法律上也很可能站不住脚。
回归正题,有病者获得病假,这点没有人质疑。至于靠假病假旷工者,法律确实很难保护到雇主的权益,只是在探讨这类问题时,我们不应倾向于认为雇主应该吃这些闷亏,遇到这类问题,雇主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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