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结束罪犯的生命,等于断绝了两种可能:一、让罪犯悔改赎罪的可能,二、让罪犯承受现世自作自受的可能。带着罪恶和谴责,在牢房里走到生命的尽头,虽活着,却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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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名媛蔡天凤碎尸案虽然是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但无论是参与杀、砍、碎、煮全程所有环节,或单一环节的涉案者,都肯定罪不至死。尽管舆论普遍认为这宗命案的罪犯都是该死,不该再存活于世的恶魔。
被认为罪该万死却能免于一死,是因为香港早在1966年已不再执行死刑,并在1993年立法废除死刑,再怎么罪大恶极,最重的刑罚就是终身监禁。然而杀人后,会再残忍分尸的人,精神状态多半不正常,一旦被鉴定为精神异常者,也不会被判监。
在蔡天凤碎尸烹尸案之前,香港曾发生多起分尸案,自1988年至2013年发生的4宗案件中,两案的两名被告(1988年烹夫案、2017年吸毒妈妈肢解女儿案)便是被断定为精神失常而被判无限期入住精神病院和医院。另两起案件的男凶手,分别是2008年的肢解弃尸援交少女案,以及2013年肢解父母案(此案共两人涉及,共犯因被确定为低智商而当庭获释),则被判终身监禁。
蔡天凤案比起之前的分尸案都来得可怕,不单单是因为手法之残暴无人性,还因为一家人居然为谋财而能丧尽天良地同心协力杀害如此亲近的熟人。但无论再如此恐怖加码,经警方侦查结果若真能证实蔡天凤残死于前夫邝姓一家四口之手,四人最悲惨的下场不过就是终身监禁。这岂不是太便宜他们了吗?
处死罪犯,虽能给社会图个安静和清净,大快人心,但未必是最严厉的惩处。
香港一位前黑帮分子文锦裳,在21岁时结伙抢银行枪杀了一名警员,被判终身监禁,因在狱中表现良好,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在关押24年后重获自由。文锦裳出狱后洗心革面,参与青年教育工作,提醒青年别步上他的后尘。他回顾那无止境的服刑岁月说,所承受的痛苦比死还难受,甚至说若可以选择宁愿被判死刑。
亡命之徒,不知道死亡的可怕,觉得大不了一死。然而在宗教信仰的教导下,不少人相信死后还有另一个世界和审判在等着我们。死不是一了百了,所以现世为人处事应全力弃绝罪恶,否则死后将进入一个无法解脱的痛苦深渊。虽然人们相信,却无能力证明地狱的存在。
在人们无能力证明罪犯死后将到另一个世界承受更大、更痛苦的处罚时,快快结束罪犯的生命,等于断绝了两种可能:一、让罪犯悔改赎罪的可能,二、让罪犯承受现世自作自受的可能。带着罪恶和谴责,在牢房里走到生命的尽头,虽活着,却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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