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2日綜合電)在中國舉行兩會前夕,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當地時間週三晚上宣佈,美國務院批准售臺F-16導彈及相關軍備,金額約6.19億美元(約27億令吉),行政部門已通知國會,可望1個月後正式生效。
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宣佈,將售臺200枚先進中程空對空導彈、100枚高速反輻射導彈、發射架、訓練彈和技術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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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引述英媒報道稱,五角大樓表示,主要承包商為雷神技術公司 和洛克希德馬丁公司。
國防部說明,這次美方同意供售的這兩型導彈,均為空軍已完備作戰能力的彈種,並針對部分功能強化升級,除可有效捍衛領空應對共軍威脅挑釁,也彰顯預囤作戰需求強化防衛韌性,備戰而不求戰、自助而後人助之自我防衛決心。
美國務院官員背景說明則稱,2010年至今,行政部門通知國會的對臺軍售案已經超過370億美元。
美國務院官員表示,美國支持臺灣和臺灣強化自我防禦能力的做法,有助維持臺海及區域的和平穩定。官員補充,臺灣將出資採購這項軍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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