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退休年齡在2013年起,從55歲提高到60歲,迄今已經過去了整整10年,相信許多人對延遲提取全數款項年齡限制的設定,已經有一定的心理準備了。
隨著大馬法定退休年齡已調整至60歲,公積金會員的提款年齡做出調整隻不過是時間問題。其實在納吉任相的時候,這個問題就已經被提出來討論了,只是那時國家整體情況有點亂七八糟,人民情緒極其不佳,以致提了多個方案都不被採納。最後才選擇瞭如今公積金局採用的雙戶頭制,也就是將年屆60歲才退休會員的戶頭分為55歲普通戶頭及60歲黃金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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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言之就是公積金會員仍然可以在年屆55歲時,自由動用普通戶頭裡的所有款項。而在55歲後繼續工作至60歲的公積金款項存放在黃金戶頭,則需要在年屆60歲時才可以動用。
這個方案受到了大部分人民的接受,主要是它沒有影響到大家對退休生涯的規劃。因為不少60後的一代,他們都是奔著55歲退休來規劃財務的,諸如在55歲時可以提出公積金來解決房貸,或者提出來讓孩子出國深造等等。也有些人是打算拿出來環遊世界,讓自己過上舒適的退休生活。不料到了五十三四歲時,卻被政府凍結提款,那麼這些人規劃了大半輩子的人生計劃,豈不是瞬間破滅?
但法定退休年齡在2013年起,從55歲提高到60歲,迄今已經過去了整整10年,相信許多人對延遲提取全數款項年齡限制的設定,已經有一定的心理準備了。而大馬僱主聯合會主席賽胡申要求政府檢討公積金局會員可在55歲提取所有存款的政策,看起來頗具有測試水溫的意味。
賽胡申指出,公積金局現有政策是允許會員在50歲時提取三分之一存款,並在55歲時提取所有公積金儲蓄,然而由於政府在過去兩年已4度-批准公積金會員提款,促使會員的基本儲蓄從2020年的36%,降至2022年杪的29%。因此在這個時候讓會員按照現有的政策提出存款,則已經完全失去了提出公積金養老的原來意義。
賽胡申的講話也有其一定的道理。目前公積金局的估計是,一般人在到達退休年齡時,戶頭裡預計存要有28萬令吉的最低存款水平,才可以每個月有1555令吉的可支配款項,直至75歲。現在大部分人遠遠沒有達到這個最低存款數額。
只不過從另一角度來說,公積金會員則未必如此認為,他們即便存款不足以支配到75歲,但提出全款卻是可以解決他們的燃眉之急,或應付數年的生活開銷。
這個問題還是要回到源頭。退休年齡延遲到了60歲,那麼60歲才能提出全部款項也是合理,且勢在必行的措施。但卻不宜立馬推行,並套用在全體會員身上,原因前頭已有講述。
公積金局若要實行60歲才能提取全款的政策,則必需要有一個“切割年齡”。舉個例子,比如說限定今年30歲及下者,只能在60歲時提出全款,而30歲以上者則不受影響。其原因就在於30歲者正值壯年,即便已經有退休規劃,還有“本錢”(年齡)重新調整。這樣的話,這政策基本上就可以算是做到了情理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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