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德申3日訊)涉及波德申丹A新村火龍果園主命案的5名緬甸籍被告,今天被警方押往波德申推事庭提控,由於法庭須等待化學、法醫和驗屍報告,此謀殺案件展至5月3日過堂。
等待驗屍報告 案展5月3過堂
5名緬甸籍被告,其中3人在沒有合法證件的條例下認罪,被判監禁6個月,另外2人因為不諳國語需要翻譯,推事花妮達宣佈展延至3月31日審理被告沒有合法證件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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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被告年齡介於19至49歲,第一至第五被告順序為Yan Mai(19歲)、Maung Piaw(19歲)、Some Meingtun(43歲)、Salai Tin Shwe(49歲)及Tun Shwe(20歲)。
第一和第二被告Yan Mai及Maung Piaw也面對刑事法典302條文(蓄意謀殺)的提控,並可在34條文下同讀,另外3名嫌犯,則會作為控方證人。
第一、二和第三被告在1959/1963年的移民局法令6(1)(c)條文下(沒有合法證件)面控認罪被判坐牢6個月,第四及第五被告則需要翻譯員而展期再審。
丹那美拉火龍果園主命案是於2月18日發生,死者是來自雪邦的44歲華裔男子劉生保(譯音),其遺體是在果園旁的油棕園溪流中被尋獲,警方到場時,發現死者上身赤裸,手腳皆被反綁。
事發後,警方在24小時內,先在雪州沙亞南逮捕4名嫌犯,之後在吉隆坡士拉央批發公市,逮捕第5名嫌犯,這5人在這段期間也被警方申請延扣,以協助調查案件。
今天檢控工作由總檢察署派出的芝旺柯副檢察司負責,調查警官是莫哈末阿茲裡助理警監。
拍攝:鄧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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