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建立一个正式有序,惩恶扬善社会的基础。没有人可以代替蔡天凤,去原谅杀死她、肢解她、煮熟她、再丢弃她的任何一人,香港的立法者应当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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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死刑的香港,那些杀人、分尸、煮尸的凶手,都有这样的下场:
香港有好多改编自真人真事的影剧作品,如电影《香港奇案烹夫》、《踏血寻梅》、《正义回廊》等,由著名演员来演绎杀人后分尸再煮尸的凶手,演员们还因此拿下金像奖光环加身,也让香港这个弹丸之地发生过的凶残命案,桩桩件件,一直被人提起。
我翻了资料库,找到了上述3部电影原形人物的案情及下场。《香港奇案烹夫》改编自1988年的命案,港女马洁芝怀疑丈夫傅棠有婚外情,与弟弟和2名工人绑架丈夫,失手杀人后将人分尸,并将残肢放锅中煮熟,分次当食材垃圾丢弃。
由于找不到尸体,加上马洁芝被专家证实患精神分裂症,最终以误杀罪判入住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20年后,香港再发生骇人的杀人分尸案,17岁的援交少女王嘉梅被嫖客丁启泰杀害,剁碎内脏后冲进马桶,连着肉的骨头混入市场充当猪骨,贩卖给一些顾客和店家,一度引起恐慌。
那些令人发指的杀人过程,让法官写下这样的判词:被告肢解死者手法,如野蛮人行为,令人呕心及恐怖。
丁启泰被判死刑了吗?很抱歉,早在1966年,香港就停止执行死刑,1993年正式废除死刑。法官虽然恨得牙痒痒,却也只能判他终身监禁,那已经是最严厉的刑罚了。
王嘉梅命案被改编成电影《踏血寻梅》,在金像奖上获多项大奖。接着,名媛蔡天凤被前夫一家凶残杀死、肢解烹尸事件占据了新闻版头多日,我看了《正义回廊》,又是一部改编真人真事的杀人烹尸电影。
那是在2013年发生的大角咀肢解父母案,那年,29岁港男周凯亮杀死父母后,将尸体斩件再丢弃。在处理尸体后,他还开设粉丝专页,请网民帮忙寻找“失踪多日”的父母,却遭“鬼拍后尾枕”,在群组里向友人自首。
法官斥他极度危险、擅长做戏,惟在医生判定他患有躁郁症和强迫症,法官最后只能判决他终身监禁。
香港当年以“死刑不人道、可能造成冤案”、“打造法治社会,与西方文明接轨”等高尚理由废除死刑。没有了死刑的香港,让心存歹念者知道就算犯了弥天大罪,也罪不致死,末了还有政府和纳税人养一辈子,也就更无后顾之忧了。
更近一点的有2017年发生“旺角广东道碎尸案”,凶手是年仅37岁的妈妈曹燕,杀了12岁女儿再分尸。
同样的,她因被研判有精神分裂、思觉失调,有幻听和幻觉,只判她无限期医院令,未来病情好转才评估是否可获释。
都是凶残杀人、分尸、煮尸,若是在外国,包括马来西亚,在证据确凿下肯定会判死刑(是的,马来西亚有死刑,废除的是“强制性死刑”)。但蔡天凤是在香港被杀、被斩、被煮成青红萝卜汤,尸身至今还未找齐,前夫一家“禽兽不如”的恶行已经让香港,乃至大中华地区人民义愤填膺,纷纷呼吁应该重新恢复死刑,也让特区政府承受莫大的舆论压力。
港媒不断挖出蔡天凤遇害细节,将凶手等人有多丧心病狂、泯灭人性的手段公诸于世,让港人更强烈呼唤死刑回归,主张废死者顿时失语,因为他们都知道,此时若敢再提废死,会被舆论骂死。
就因为香港没有死刑,极其凶残杀害、肢解和烹煮蔡天凤者,可预知最高刑期也只是终身监禁,运气好的话,还能提早回归社会,但4个小孩永远失去妈妈,丈夫永远失去妻子,却是弥补不回的了。
死刑的必要,从来不是为了预防“人神共愤”的凶案,毕竟人性太复杂;死刑的必要,是要让行凶者为其残暴恶行付出同等代价,但不是杀人煮尸后,在官前表示自己有悔意,可改教,就可以苟留一条命,拿纳税人的钱吃喝到死。
死刑,是建立一个正式有序,惩恶扬善社会的基础。没有人可以代替蔡天凤,去原谅杀死她、肢解她、煮熟她、再丢弃她的任何一人,香港的立法者应当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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