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6日訊)民主行動黨主席林冠英揭露,他在任職財政部長時曾三次違背時任首相敦馬,並引起後者勃然大怒,威脅要開除他!
他說,身為內閣部長,若擬議任何改革措施,一定要向首相報告。這不僅是習慣上的要求,也是對首相職位的尊重。然而,如果得不到首相的首肯,那留給部長的唯一選擇就是向內閣申請批准。在他於2018年至2020年擔任財政部長期間,曾三次遭遇時任首相敦馬的強烈反對,於是他轉而向內閣尋求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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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今日下午在臉書上回應敦馬日前的言論時,寫出這段陳年往事。
他說,第一件事為敦馬反對向政府旗下的國會議員,給予每年380萬令吉的國會議員撥款。
“其二,馬哈迪反對檢討那些通過直接授予和未經公開招標頒佈的政府合同。馬哈迪不同意公開招標的提議,以提高透明度和公共問責制。
“第三,馬哈迪反對將南北大道的收費減少18% ,以作為最終取消收費的第一步。
“我最終設法獲得了內閣的批准,而且,幾乎取得所有部長的同意。不過,這三項舉都激怒了首相。在馬哈迪三次被內閣否決的情況下,他揚言要開除我,因為我在這三項倡議上違抗了他。即便如此,我當時仍繼續推行這些造福於人民的改革舉措,但心裡已做好隨時被砍掉的準備。只是,馬哈迪最後並沒有下手。相反的,他於2020年2月自願離職。”
敦馬不久前接受《今日自由大馬》訪問時曾指出,當他在擔任首相時,行動黨並無法控制他,而時任財政部長的行動黨領導人林冠英,在(政府內)想做任何事情之前,皆須徵得他的同意。
他強調,身為首相,他比民主行動黨擁有更多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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