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國會下議院於今日下午1時,辯論柔佛水災課題。
行動黨居鑾區國會議員黃書琪今日在問答環節後起立援引議會常規第18(1)條文,提呈上述緊急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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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柔佛10個縣區受到水災影響,這個情況比2006年和2007年的災情嚴重。
她表示,政府必須改善水壩排水標準作業程序(SOP),以應對極端天氣帶來的災害。
她說,政府在執行洩洪計劃時必須秉持更加透明,讓居住在水壩附近的人民能及時採取行動,避免財產損失和失去性命。
她指出,在面對氣候變化而引發的水災情況,政府必須做好準備,確保臨時疏散中心(PPS)的基本物資供應充足。
“柔佛災民已達到4萬人,這是必須儘快處理的事情,也是公眾關心的問題。”
負責主持會議的副議長南利說,國會已於週五(3日)接獲黃書琪的動議,在經過審視之後,國會確定上述緊急動議屬於特定事件、涉及公眾利益同時必須即刻處理,因此完全符合議會常規所規定的3大條件。
現場國會議員也以聲浪方式,一致通過上述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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