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数字通讯部长法米表示,该部正研究改进和修正数项法令,包括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和1981年大马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法令,以满足当前的需求。
惟,他指出,修正法令也需考量到公共安全、言论自由和媒体自由等多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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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内容概念的方式有需要将其转化为法律。过去在修正法令的时候,我们没有讨论内容,但如今现实了。”
法米今日为2023年亚太广播联盟(ABU)数字广播研讨会开幕后,向媒体表示,希望能在今年6月或10月将修正案提呈到国会下议院。
另外,法米表示,我国的媒体机构必须研究和找出合适的方式重新调整业务模式,满足现今的需求。
他说,最重要的是确保媒体机构不会受到负面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广播行业,因广告缩减并流向数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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