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數字通訊部長法米表示,該部正研究改進和修正數項法令,包括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和1981年大馬國家電影發展局(FINAS)法令,以滿足當前的需求。
惟,他指出,修正法令也需考量到公共安全、言論自由和媒體自由等多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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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內容概念的方式有需要將其轉化為法律。過去在修正法令的時候,我們沒有討論內容,但如今現實了。”
法米今日為2023年亞太廣播聯盟(ABU)數字廣播研討會開幕後,向媒體表示,希望能在今年6月或10月將修正案提呈到國會下議院。
另外,法米表示,我國的媒體機構必須研究和找出合適的方式重新調整業務模式,滿足現今的需求。
他說,最重要的是確保媒體機構不會受到負面因素的影響,尤其是廣播行業,因廣告縮減並流向數字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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