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7日讯)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指出,他将在明日亲上火线,在国会回应伊党质问他为何为巫统2高职不开放竞选动议给予豁免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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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他是在国会上提问,我就在国会上给予回应。”
伊党国会党鞭、哥打峇鲁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达基尤丁今日质疑,内政部是基于什么标准,让巫统豁免遵守社团注册局第13(1)(c)(4)条文,即蓄意违反组织法令下的任何条例。
然而,他提醒伊党,伊党也是一份子的国盟政府执政时期,也同样批准过巫统修改党章延迟党选的动议,当时希盟并没有提出异议。
“如果我们还记得,去年社团注册局也批准巫统的申请,修改党章展延党选至全国大选后的6个月内举行。
“其实巫统党章已允许最高理事会推迟党选不超过18个月,过后再次修改党章,可在大选后6个月内举行党选,部长同样给予批准。”
赛夫丁解释,希盟当时没有提出质疑,是因为知道这是部长的权力。
他今日到访星洲日报总部时,接受访问时说,包括达基尤丁在内的前朝政府,去年同样行使1966年社团组织法令下的部长权力,准许巫统修改党章。
“当时我们也没吵,不会要部长说明基于什幺理由。而且一开始的时候社团注册局并不同意,之后部长予以批准,我们也没有质疑。”
赛夫丁指出,社团注册局受到1966年社团组织法令约束,而这项法令也有提到内政部长的权力。
“所以,不管是社团注册局还是我的决定,都是基于1966年社团组织法令的依据,我可以行使这项权力。
“有人质疑我的决定是否超出法律或法令规定的权限范围,不,这是基于法律依据的决定。”
对于网传一封志期本月2日由社团注册局发给巫统总秘书,提到“2022年巫统代表大会中关于党主席不开放竞选不合法”的信函是否属实,赛夫丁则说,这应该交由社团注册局总监来回答。
“这要问社团注册局总监了,他是在信上签名的人。”
今早,赛夫丁发文告证实,内政部已批准巫统代表大会通过党主席和署理主席职不开放竞选的附加动议。
他说,内政部是1966年社团组织法令(832法)第70条文,即部长可行使特权,豁免巫统遵守832法令第13(1)(c)(iv) 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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