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首相署(法律與體制改革)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指出,政府考慮制定監察委員會法案,並賦予大馬監察委員會調查權,以處理和公共服務及政府機構有關的投訴。
她昨日以書面回覆伊斯蘭黨馬江區國會議員丹斯里哈迪阿旺的相關提問時說,該法案也會納入建議,包括規定委員會必須每年向國會彙報及展開辯論。
ADVERTISEMENT
她表示,政府將重新審查英國、紐西蘭、瑞典、澳洲、香港、菲律賓、泰國、岡比亞和納米比亞等其他國家的監察員模式和法律,尤其是和調查權及可採取的行動有關。
“設立有效和強大的監察委員會非常重要,以確保公共行政和服務治理有效運作。”
她指出,政府此前同意設立監察委員會的建議,但卻沒下放調查權來處理行政失當的投訴,以致問題沒有獲得充分解決或帶來重大改變。
她指出,現有的公共投訴局面對許多挑戰,包括公共機構對投訴遲遲不採取行動、針對公共機構的投訴監督不力;以及公共投訴局沒有權限。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