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9日訊)社交媒體近日流傳一名豪客在柔佛某夜店擲30萬令吉“吊花”給一名泰國女DJ照片而掀起熱議,有者形容“你永遠不懂的土豪世界”;這類越來越普及化的吊花打賞,甚至被形容“解壓”的娛樂消遣,對我國社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呢?
根據網上流傳貼文,一夜獲30萬“吊花”的女子是泰籍DJ Nana,不少網民指“是誰說行情不好?”,更有人嘆“這是我15年薪水”;也有人揶揄“給妻子10令吉蛋糕,泰國妹30萬”;不過,也有人質疑可能是一種宣傳和炒作手法等。據女子在臉書發佈視頻,也可見一名紅背心黑衣男子替她戴上吊花和披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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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豪砸30萬、50萬甚至80萬令吉的吊花打賞,是欣賞、解壓?社會隱憂?一定涉不道德交易?
薛富豐:東南亞多國早盛行吊花場
吉隆坡中華大會堂秘書長薛富豐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說,像吊花場這種娛樂場所的消遣活動,早在東南亞包括大馬、新加坡、泰國和越南盛行。
“吊花場在大馬至少存在10年,吊花分為幾個階級,從最低100令吉起不等,還有以不同的物件作為打賞,包括皇冠、皇袍等,不同的地區和夜店有不同的價格。”
據他了解,這些吊花打賞最高的標價一次只是5萬令吉,但是顧客可以一次性直接打賞他們想要的數額。“我知道最高的一次是顧客打賞70、80萬令吉。”
他說,這些吊花場合法與否,取決於商家是否獲得娛樂執照。根據我國的地方政府條例,只要有舞臺和DJ,就必須申請娛樂執照,而地方政府也規定只允許在一些特定的地方經營。
他說,夜店業者聘請歌星或表演者到來,這些表演者也會邀請相熟的顧客前來捧場和開酒;若顧客滿意他們的演出,便出打賞。
針對網民質疑一次數十萬令吉的打賞,會不會存在不道德交易等,他認為不會,不少在吊花場工作的表演者是以才藝謀生,“顧客打賞只是欣賞他們的才藝演出,以金錢表達實際的支持;很多這些熟客其實也變成他們的好朋友。”
他強調,警方近年大力打擊非法娛樂場所,不道德的娛樂活動已經大大減少。
他認為,每個人對解壓和消費的定義有別,有些土豪買跑車、有些人喜歡聽歌、有人喜歡喝酒。“就算是結了婚的男性,他們也有屬於自己的消費權力與選擇。”
林火莉:吊花打賞是娛樂
華總婦女組主席拿督林火莉說,這種一晚擲千金打賞表演者的吊花場是不分男女,也成了另一種排解壓力的娛樂。
林火莉說,從正面的角度而言,所謂的風化場所是合法的行業。
“這只是一個讓人排解壓力的娛樂場所,除了男顧客給女性表演者打賞,也有男性表演者接受女性顧客的高額打賞。”
她說,她本身也曾到過吊花場,不少國家也有男性表演者獲吊花打賞的消遣活動或場所。
“我相信大馬也有這樣的娛樂場所…高額吊花打賞課題,其實更多是回到自律和個人的道德價值觀去探討。”
她認為,最重要是,不管男或女方的消費或舉措,都不應傷害到伴侶、家庭,同時也不應該利用打賞來傷害或侮辱第三者包括表演者。
“對於這種娛樂消遣,我們要有正確的道德觀,不做違法的事、不要超過道德底線,也不要用有色的眼鏡看待這個行業的表演者。”
她也說,一個顧客打賞20萬令吉,或許這20萬對這顧客而言只是2萬,畢竟每個人對錢的價值不一樣。
無論如何,她強調本身並非鼓吹這種娛樂消遣,惟也認為沒必要以有色眼光看待表演者和顧客。
“其實真要解壓的話,我們也還是有很多其他方法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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