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今日被控接受总额2亿3250万令吉贿款,以及涉及1亿9500万令吉的洗黑钱。
76岁慕尤丁总共面对4项滥权受贿及2项洗黑钱控状,他皆否认有罪,并获法官批准以200万令吉保释,并须交出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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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法庭于今早9时17分开庭,法庭先宣读4项滥权受贿控状后再宣读2项洗黑钱指控,慕尤丁听后表示明白控状,但不认罪。
承审法官阿祖拉阿威过后接受首席主控官拿督阿末特利尤丁建议,批准洗黑钱案与滥权案共用同样的保释金,慕尤丁只需要缴付200万令吉保释金。慕尤丁的首席辩护律师是拿督古玛纳德兰。
此案主控官团队分別是拿督阿末特利鲁丁、拿督法立哥欣、拿督旺沙哈鲁丁、阿末阿克南、诺拉丽丝、诺阿斯玛、拉丝伊达、莫哈末阿斯拉夫、卡莱雅妮及玛兹雅共10人。
慕尤丁辩护律师是拿督古玛纳登兰、罗斯里达兰、拿督达基尤丁哈山、基坦哲瓦尼、德维古玛、莫哈末依沙、郑思坤(译音)及瓦尔莎共8人。
法官择定慕尤丁被控滥权受贿及洗钱案于5月26日审讯。
慕尤丁面对4项滥权受贿指控及2项洗黑钱指控,涉嫌案发时间主要为他担任首相时期的2020年至2021年期间。
4项滥权受贿控状
慕尤丁的4项滥权受贿控状,涉及总额为2亿3250万令吉:
第一项、2021年2月8日及2月25日,被告在布城首相办公室,以公务员即首相及土团党总裁身份,使用地位获得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给予2亿令吉的贿赂金,并给予了土团党。
第二项、2020年3月1日及2021年8月20日,被告在布城首相办公室,以公务员即首相及土团党总裁身份,使用地位获得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给予100万令吉的贿赂金,并给予了土团党。
第三项、2020年3月1日及2021年8月20日,被告在布城首相办公室,以公务员即首相及土团党总裁身份,使用地位获得Mamfor私人有限公司给予1950万令吉的贿赂金,并给予了土团党。
第四项、2020年3月1日及2021年8月20日,被告在布城首相办公室,以公务员即首相及土团党总裁身份,使用地位获得阿兹曼尤索夫给予1200万令吉的贿赂金,并给予了土团党。
慕尤丁因上述4项触犯了2009年马来西亚反案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在第24(1)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刑法为不超过20年监禁、不超过贿赂金5倍的罚款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洗黑钱控状
慕尤丁也面对2项总额1亿9500万令吉的洗黑钱指控:
第一项,2021年2月25日及7月16日,被告在吉隆坡中环车站路吉隆坡大厦联昌银行分行,以土团党总裁身份,收取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给予总额1亿2000万令吉,属于非法活动的收益,并汇入尾号9940的土团党联昌银行账户。
第二项,2022年2月8日及7月8日,被告在吉隆坡中环车站路吉隆坡大厦联昌银行分行,以土团党总裁身份,收取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给予总额7500万令吉,属于非法活动的收益,并汇入尾号9940的土团党联昌银行账户。
这两项控状因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第4(1)(b)条文,并与第87(1)条文同读,并可在第4(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刑法为不超过15年监禁、罚款不少过非法活动收益总额的5倍金额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慕尤丁对于所有控状,表示明白控状内容,并且否认有罪,要求进行审讯。
在这之前,多名国盟领袖到法庭外给予声援,多名支持者高喊口号和拉布条声援慕尤丁。
慕尤丁于早上8时41分抵达法庭后,在国盟领袖的簇拥下步入法庭。
这些领袖包括土团党署理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法依沙、副主席拿督莫哈末拉兹、副主席拿督斯里罗纳建迪、总秘书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最高理事拿督斯里阿兹敏、最高理事赛富丁、宣传主任拉查里、妇女组主席拿督斯里丽娜哈仑、青年团团长袁怀绍、民政党主席拿督刘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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