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0日訊)馬六甲多媒體大學宜家園公寓內近日傳出有人聲稱因為宿舍不能有動物而毒殺流浪貓事件,隨後自稱是投毒者的網民更匿名發文“這些小貓死了是它們的福報”,引起譁然及熱議。
這起事件也引起柔佛州社青團大專事務局主任蘇偉傑的關注,他於昨天發表文告表示已經聯繫大馬動物協會及獸醫局反映此事,同時呼籲知情者聯絡他,並前往警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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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前,有網民在MMU Confessions臉書專頁投稿,指他看見有2人在宜家園公寓喂貓,原以為是善心人,下午卻發現2只小貓口吐黑血,一動不動地躺在地上,才驚覺小貓遭人下藥毒殺。
數小時後,再有人投稿到該專頁,自稱本身是投毒者,並解釋自己下老鼠藥毒死小貓的原因。
“第一,這裡是宿舍,表明了不能有任何動物在裡面,我只是把它們除掉,遵守一下條規,那些說什麼‘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有本事就去管理層那裡投訴,要求撤掉這個條規,我在這裡靜靜看你行動。”
此外,他說,若是小貓在宿舍範圍隨意大小便,該由誰去處理?
“我們踩到(排洩物)的話,算我們倒黴嗎?那我只能提前讓這些小貓倒黴,至少不會在宿舍範圍裡中招。”
他也在文中警告早前揭發此事的網民“不要多管閒事”。
“小貓是你的養的嗎?是的話,你應該謝謝我幫你除掉這個禍患,不是的話那關你什麼事?外面這麼多不公,不見的你去幫忙?”
最後,他表示,這些小貓死了是它們的福報,早死早超生。“不要特地來謝謝我們就算了,還在那裡扣帽子,真是搞笑;我就住在宿舍裡面,有本事就人肉搜索我,謝謝大家。”
貼文曝光後隨即引起許多學生們憤怒,不少網民也議論紛紛;有人要求執法單位展開調查,也有人向蘇偉傑投訴,引起他關注此事。
蘇偉傑昨日發表文告指出,有人透過臉書聯絡他投訴此事。他表示已聯繫大馬動物協會及獸醫局反映此事,若獲得切確的證據確定投毒者身分,後者將需要面對法律對付。
他表示,投毒者涉嫌牴觸2015年動物福利法令第29條文(虐待動物)、第30條文(殺害動物)及第31條文(用毒藥餵食)。一旦罪成,可判罰最少2萬令吉或最高10萬令吉、或最高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
“一切眾生皆有情,虐待動物的新聞在我國雖然屢見不鮮,但是我沒想到這居然會發生在一所知識學府內,大學生被譽為社會的棟樑,做出如此般的行為是不可原諒的!”
他也指出,他能理解流浪貓在大學院區氾濫這個問題值得關注,但應該以更文明的方式去解決此事,而非毒殺動物。
“若想要解決流浪貓氾濫的問題,可直接聯繫大馬動物協會,而不是用毒害小動物,這是一個非常殘忍且不理智做法;任何人知道投毒者的身份,或者有直接或間接可以確認投毒者身份的證據的公眾,可直接聯繫我,或到附近的警局報案。”
蘇偉傑最後也促請社會大眾,以同理心和關愛之心對待動物,希望這些動物的福祉經常獲得關注,並在合適的成長環境生活,免受傳染疾病和有心人士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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