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選舉法庭今日批准土團黨布城國會議員拿督莫哈末拉茲尋求撤銷選舉訴訟所提出的初步反對,讓他得以保住議員資格。
高庭法官拿督菲扎批准拉茲所提出的初步反對,以撤銷巫統布城區部副主席拿督阿末費查所入稟的選舉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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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線上發表裁決時說,興訟人(阿末費查)未能證明答辯人(莫哈末拉茲)或其代理犯下貪汙行為。
“由於疑似賄賂選民的事實和詳情不足,因此若進行審訊,將不可能證明其案件超越合理懷疑。我裁決此選舉訴訟未遵循選舉訴訟條例第4(1)(b)條文,因此有缺陷。
“興訟人未能遵循訴狀和程序,引發管轄權缺陷,讓我無法聆審此選舉訴訟。因此,撤銷訴訟。”
法庭也諭令阿末費查支付2萬令吉堂費予拉茲。
阿末費查在1月26日興訟,尋求宣判布城國會議席在第15屆全國大選的成績無效,並要求法庭宣判,不應宣佈莫哈末拉茲勝選,因為他疑似以150令吉賄選,以誘使選民投票給他,而不是其他候選人。
在去年11月19日舉行的大選,莫哈末拉茲以1萬6002張總選票贏得布城國席,擊敗得票1萬3692張的國陣原任4屆布城國會議員東姑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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