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之前,大多数的写作人仍是用手写作的,是名符其实的手写笔耕,是爬格子动物。稿子完成后,唯一的提交方式是付邮,间中还可能会延误,甚至有遗失的风险。
那年代,大作家的稿报馆会派人上门来取。后来有了传真机,就省了付邮的麻烦,而且快捷又不担心会寄丢了。像我们这些写专栏的,可就乐了,现写现传,传出去后原稿仍在手上,那种感觉就是得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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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文具中,我最爱涂改液。在写作的过程中,删改是无法避免的;不满意,觉得可以更好一点,或心念转了,不想要这一段,这时涂改液便派上大用场;只要轻轻地涂抹马上清空,没什么比这更简易快捷的了——这是给机会自己斟酌,再来一次、两次、三次,甚至更多次。
写稿用的是原子笔,橡胶擦不是擦不掉,毕竟耗时,谁耐烦?手边没有涂改液时,就只好把要修改的圈除掉,在旁边增补几句,忽然想到有更好的字句,于是把刚增补的删掉,另画箭头拖到稿纸边缘的空白处补充几句。
这样地来来去去涂改,替换和增添,一篇稿子,这里涂黑一团,那里成块的,自己看了也心烦。重新誊抄嘛,想一下都觉得崩溃。不誊抄又实在难看兼恶相,因此总在跟自己拉锯。有了涂改液后著实省却了许多工夫,落笔也大胆了,不再拘泥于一个句子的落笔是否已深思熟虑——怕什么呢,有涂改液啊。一切的一切都可以从头来过。
却也渐渐形成这样的心理,总觉得不用涂改液涂抹几下,似乎未尽全力,是为草草不恭。不禁失笑—— 作家不是一直在说最满意的作品还未写出来的吗?既然不作誊改是草草不恭,改了又改却嫌琐琐不休。
涂改液让我乐不可支;那缝隙中的空白处,是我三心两意的轨迹。而涂改液是最忠诚的,我一再涂改,它一再为我保密——一经涂抹掉,谁知它的前身是什么?但往往也有乐极生悲之时,因为涂抹的地方未干而不能落笔,待干透后却想不起要修改什么,有时甚至给忘了。幸亏小编“厉害”,拿手活是填充。
由此想到曾经看过几位著名作家的手稿,当时的反应是:原来过程都是这样的!怎样呢?不就是三心两意,总是不确定,总是认为还可以有更好的词句。于是所见几乎都是一样的:这里删改一下,那里增补几句;用了这个字,不是很满意,遂又勾画掉,即使肯定准确无误,却又认为还有更好的,于是又再改动。看原稿可从中探测到作家创作时跟自己交战的过程,那意念的拖沓,那遣词用字的推敲和犹豫不决,体现了作家的写作心态和写作态度。
另外,还发现凡是写作的,都会遇到思路不继的时候。喏,那些被划掉的,很突兀的,前言不对后语的,便是思路不继时的“错手”。过后逐渐顺畅,那是思维疏理好了,渐入佳境。当然,并不是所有原稿都有如此丰盈的内部状态。有些作者是不露痕迹的,甚至无迹可寻。他们把稿子重新誊抄,每一个字,一笔一画,慢慢写。肯定、凝神、冷静,一旦落笔,一字不改。这也是我最无法做到的。我总是觉得在还未变成铅字之前,还来得及一笔勾消或引申繁衍的,为什么不呢?或许吧,我是个不安分的作者,总是三心两意。
纸笔写作已然走入历史,以上种种也已成为历史遗存,遗存在经历过的人的记忆里,但很快也终将消失。
进入数码时代,电脑写作却是另一番景象。我也不记得多久没用笔写过信了。“见字如面” ,“展信如晤”那是替历史写的,新一代的人不懂这些。以前的人组字成信,想必是动用了太多感情,心之念念,往往笔还不胜情呢。可是现在,信变成电邮,显现在电脑荧光屏上,哪还有什么如面如晤可言。而写作的过程,也不再留有痕迹;没有旁注增补,看不到删改,也就感觉不到作家创作时的思维走向和不确定性 了。干干净净的,无迹可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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